一瓶雪碧標價2元,實收2.1元
早報訊 一瓶雪碧標價2元,結賬時卻收取2.1元。物美超市最終為這起“低標高結”的違法行為“埋單”。昨日,記者從杭州市物價局獲悉,杭州天天物美商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因價格欺詐,被罰款30萬元。
在日前檢查中,杭州市物價局價格執法人員發現,杭州天天物美商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銷售330毫升檸檬味雪碧時,明碼標價為2元/瓶,實際結算價格為2.1元/瓶。
杭州市物價部門認為,杭州天天物美商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屬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六條第(一)項“標價簽、價目表等所表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并以此為手段詐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所列的價格欺詐行為。
根據《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的規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給予其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今年上半年,杭州天天物美商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因發生虛構原價的價格欺詐行為,曾被市物價部門罰款5萬元。結合案件情況,市物價部門依法對其作出了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以來,針對部分超市存在低標價高結算等價格欺詐行為的現狀,杭州市物價局開展了低標價高結算等價格欺詐行為專項整治活動。據統計,截至5月底,杭州市物價部門共派出檢查組14個,檢查超市25家次,抽查商品3000余個。據悉,整治活動將一直持續到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