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媽看到電視廣告宣稱某種治眼病的藥品療效特別好,可買回家后吃了不到兩盒,就出現了頭暈、眼花、拉肚癥狀。她找經銷商退藥,對方卻扣掉了贈品錢。王大媽向錦州市凌河區消協咨詢后,才知道如果投訴經銷商,也沒辦法維權,因為這并不屬于消協受理范圍。
藥吃了毛病增多了
80多歲的王大媽多年患有眼病,都是吃藥不手術。3月17日,她看到電視廣告上說,有種藥治療眼病,療效特別好。王大媽一聽就動了心,按電視廣告上留下的電話撥打過去。對方表示,如果王大媽行動不便,他們可以上門送藥。
藥送來了,王大媽買了4盒,每盒69元,對方還贈送4小盒眼藥水。她用了1盒多的治眼的藥及贈品1盒眼藥水后,就出現了頭暈、眼花、拉肚的情況。沒想到吃了藥,原來的眼病沒治好,毛病反倒增多了。她向該藥品經銷商咨詢,對方表示,這是正常反應,讓她還得吃。
王大媽提出退藥,對方一會兒讓上A藥店,一會兒讓上B藥店去退。由于王大媽行動不便,由鄰居代辦。回來后,她發現經銷商給退回的錢不對勁,便又給經銷商打了電話,對方不管了,也不接電話了。王大媽只好向錦州市凌河區消協咨詢。
遇電視廣告要小心
經調查了解,凌河區消協工作人員指出,王大媽年齡偏大,本身購藥就有問題,經銷商只留有一個電話號碼,其他情況消費者一無所知。送藥上門后,老人買時也沒有索要發票。經銷商在為消費者退貨時,只給退了剩下的兩整盒眼藥,贈送的藥水卻被按每盒眼藥的價兒扣掉69元。王大媽發現問題后,已和對方自行協商解決,消協不予受理。
消協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對待電視廣告一定要謹慎,購藥時不要盲目相信其功效。購買藥品應該到正規藥店,并索要正規發票。就是沒有發票,在消費憑證上也要標明藥店名稱、購藥時間等,并加蓋藥店的章。如果購藥后出現問題,應先向有關部門咨詢如何解決,不要擅自做主。
另外,在購買之前,應問明情況,如用后出現問題,對方是否給退換貨;贈藥是否需要另加錢,如果退貨時怎么扣錢,都應事先講清楚,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