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1日電(記者 崔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1日公布在全國范圍內對撲爾敏等3個制劑品種的國家評價抽驗結果和一次性使用輸液器(重力輸液式)產品的監督抽驗結果,其中,9批次撲爾敏抽驗不合格。
根據2009年47號國家藥品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對撲爾敏(又名馬來酸氯苯那敏)、利巴韋林、硫酸沙丁胺醇3個制劑品種進行了國家評價抽驗,結果顯示,3種制劑總體狀況良好。其中,撲爾敏抽樣756批,747批次抽驗結果為合格,9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
撲爾敏常用于治療各種過敏性疾病、蟲咬、藥物過敏反應等。全國共有363個藥品批準文號、363家生產企業。本次流通領域抽樣756批,涉及52家生產企業。經吉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747批次抽驗結果為合格,9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涉及大同市云崗制藥有限公司、大同市衛華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山東莒南制藥廠、山西汾河制藥有限公司、遼源譽隆亞東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吉林顯鋒科技制藥有限公司等生產企業。
此外,根據抽驗結果,利巴韋林制劑(片劑、注射劑、顆粒劑)抽樣891批,884批次抽驗結果為合格,7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硫酸沙丁胺醇制劑(片劑、緩釋膠囊)抽樣507批,505批次抽驗結果為合格,2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
同時,根據2009年48號國家醫療器械公告,本次共抽驗全國31個省區市一次性使用輸液器(重力輸液式)584批,經檢驗,560批產品被抽驗項目合格,24批產品被抽驗項目不合格。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上述公告中的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并及時報送查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