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余海蓉 通訊員 陳品興)記者昨天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為期一個月的醫療機構藥房、藥庫專項檢查結束,6家醫療機構藥房被警告,12家醫療機構藥房被責令整改。
從11月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利用一個月時間對特區內63家醫療機構的藥房、藥庫進行了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大部分醫療機構藥品使用情況良好,但仍有少部分醫療機構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執行藥品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此次檢查發現有5家醫療機構存在藥品霉變中藥材生蟲現象;二是索證驗收不規范,發現有證件過期、無質量協議書、生物制品無批簽發合格證的情況;三是藥品倉儲管理不合規定,主要表現在有少數醫療機構藥品倉庫無溫濕度記錄或記錄不全、未按要求存放藥品、藥品有靠墻、堆地存放現象。
執法人員對6家醫療機構藥房發出警告,對12家醫療機構藥房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監督銷毀霉變劣藥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