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戶:10月20日前;未分戶:9月30日前
近日,很多市民詢問停止供熱的相關問題,就這些問題,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詳細的解答。
問題1:我去年辦理了停止供熱的手續,今年還要停止供熱,需要重新辦理相關手續嗎?
回答:需要。申請免費辦理停止供熱手續是一年一次,以前辦理過的,今年如果需要停止供熱,還要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問題2:辦理停止供熱手續都需要什么證件?
回答:需要身份證、房產證,或者只要能證明這房子是你個人的就可以。如果是別人代辦,也要代辦人的身份證,承租者需有房屋產權人書面同意意見。
問題3:家里暖氣分戶可以辦理停止供熱,如果家里暖氣還沒有分戶,可不可以辦理申請停止供熱?
回答:根據2005年的《大連市采暖用戶停止用熱暫行規定》:提出停止用熱的用戶需向供熱單位提出停熱書面申請,但可能危害其他用戶用熱或者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不能辦理停止用熱。如果危害其他用戶用熱或者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供熱單位有權拒絕停止供熱。
問題4:家中暖氣沒有分戶如果辦理停止供熱,需要費用嗎?
答:需要。未分戶的家庭需要承擔拆除供熱設施的材料費和人工費,費用雙方商定。
問題5:申請停止供熱,截止時間到幾月幾日?
答:對已分戶供暖的須在每年10月20日前,未分戶的在9月30日前。
問題6:為什么辦理申請停止供熱要有截止時間?
回答:停供會給供熱單位正常運行帶來很多麻煩,因為現在供熱各項工作都往前趕,如供熱單位已給系統上水,進行調試,而居民辦理停供,工作人員就需要一戶一戶放水關閥,工作量非常大。而且停供加大了管網的熱損耗,影響沒停供住戶家中的溫度。
問題7:如果我以前辦理停止供熱,現在想恢復用熱需要相關費用嗎?
答:已分戶的家庭不需要任何費用,未分戶的家庭需要承擔恢復供熱設施的材料費和人工費,費用雙方商定。
見習記者侯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