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買賣中,房屋的產權出現糾紛的現象是難以預測的。如何為有產權糾紛的二手房“排雷”呢?有專家表示,消費者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一定要與賣家去房管局查檔后簽訂合同與交付首付款。
案例:
花50.5萬元買到查封房
塘夏的劉小姐近期投訴說,她在2008年8月2日經深圳市鑫源聯合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介紹,買下了塘廈三正半山豪苑的一套二手物業,總價是50.5萬元,當天她就支付了首付款13萬元,余款由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后支付給了賣家。房屋也在今年的2月6日進行了15天公示期,房管所叫她在3月5日前去完稅。但是在3月18日前后,房管所卻打電話給她說,該物業不能交易,因為該物業已經被法院查封。
劉小姐說,當初買房時,中介公司沒有主動讓她去查檔,付完了全款后,她才發現自己買到了查封房。
建議:
查檔保障自己的權益
東莞從4月1日開始就取消了15天公告期,因此,買二手房的消費者更要注意自己所要購買的物業是否有產權糾紛。由于目前東莞的二手房查檔只能由產權人持原件和身份證資料才可以查詢,因此,買受人更應主動提出與賣家以及中介方去房管局進行查檔。世安居不動產總經理夏玉飛表示,消費者在購買二手房的過程中,不要急著交房款,而是主動提出去查檔,確認物業產權清晰后才簽合同。
據了解,在東莞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地產中介無權對所售物業的產權進行查檔。
相對于廣州、深圳等地來說,目前東莞的產權糾紛主要是由于沒有一個相對透明的查檔制度造成。有地產專業人士認為,當東莞房產信息的過分保護已經嚴重影響到了他人合法利益的情況下,應考慮適當放開,才不至于讓更多購房人踩上“地雷”。
很多買到了查封房的消費者在得知自己所買的房屋被查封后,首先會向中介方開炮。很多地產中介都為自己喊冤。“在深圳,不用消費者出聲,我們都會去查詢,可是在東莞,我們確實沒有這個權利去查詢。但是我們會提醒買賣雙方去查檔。”一位在深圳從事了八年二手地產銷售的經紀人說。
雖然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公司在成交時有義務提醒買賣雙方去房管局核實產權情況。但由于目前在東莞,只有產權人持原件和身份證資料才可查詢的情況下,造成很多周末、節假日以及非正常工作時間內成交的案件都無法查詢到產權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