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媒體陸續出現帶有“貸款”字樣的廣告,引起了上海銀監局的關注。昨天,該局專門發布風險提示稱,這類套用銀行信譽的“貸款廣告”背后存在著多種不規范行為,隱藏著極大風險。
上海銀監局相關負責人強調,未經銀行監管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更不得經營貸款業務,否則將視為“非法金融業務活動”被依法取締;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負責人介紹說,很多非法的“貸款廣告”都是在變相宣傳民間高利貸、公開宣傳信用卡套現等違規行為,既增大了銀行放貸的風險,也為金融詐騙團伙提供了便利與機會。比如,有些發布“貸款廣告”的公司并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經營的資質,有些甚至未經工商部門注冊。這些從事貸款中介的機構一般會收取高比例的中介手續費,其收費、管理、約束等都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又如,不少廣告宣稱可以無條件快速發放短期貸款,這并不符合銀行正常的貸款審查程序和放貸要求,基本屬于私人高息放貸行為。
該負責人表示,上海市近期制訂出臺了《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并已分兩批先后批準在松江、嘉定、寶山、青浦、南匯、閔行等六區率先試點小額貸款公司,將為存在資金困難問題的企業和個人拓寬正規的融資解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