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聯系了一個二手商販買家具,結果發現那名商販還賣舊的二手高壓鍋。”11月23日,剛剛大學畢業來省會工作的小李告訴記者,該商販的高壓鍋是用“廢鐵價”收來的,這樣的老舊高壓鍋,無疑隱患重重。對此,省會工商部門表示,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高壓鍋的安全使用年限為8年,對于不明生產日期的二手鍋,消費者千萬別買。
11月23日,省會大學畢業生小李告訴記者,他落戶省會后,所有的家具都是從一個二手商販手中購買的,結果他發現,該商販手中的“貨源”還包括部分二手高壓鍋。經詢問得知,這些售價極低的二手高壓鍋,是該商販按“廢鐵價”收來的。對此小李表示,高壓鍋使用多年后,極易發生爆炸事故,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建立專門回收渠道,避免讓老舊高壓鍋落入二手商販之手。
記者隨后從省會工商部門了解到,不久前,我省曾發生過一起舊高壓鍋爆炸后,消費者索賠失敗的案例——涉縣趙女士用家里已經使用了9年多的高壓鍋煮栗子,結果高壓鍋發生爆炸,將家里的抽油煙機和燃氣灶炸壞。隨后趙女士向生產廠家索賠遭拒,廠家的理由是: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高壓鍋的最高使用年限是8年,超出使用期限的高壓鍋應禁止使用。事后涉縣12315中心介入此事后認為,對于消費者不按規定使用帶來的損失,商家可以不承擔責任。省會工商部門表示,超期服役的老舊高壓鍋事故率較高,對于不明生產日期和來路的二手高壓鍋,消費者千萬別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