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 輝)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主席饒達近日指出,小排量車應有明確定義。
饒達指出,小排量車由于車身輕、能耗低、節約資源、排放少、占地面積小,成為大多數國家鼓勵的方向。目前我國小排量車還沒有明確定義,導致乘用車購置稅優惠政策的排量定到<1.6L,如果汽車下鄉政策不延期,微型客車市場會萎縮,到2011年年底,1.5L以下的乘用車占40%的目標很可能完不成。隨著技術進步,小排量大功率發動機越來越多,車也越做越大,鼓勵的是“小馬拉大車”,不但會增加汽車原材料消耗,也使節能減排大打折扣,這是政策漏洞造成的。日本的資料把小排量車劃為3個排量段,即<0.66L、0.66~1L、1~1.2L。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小排量汽車也應細分為3個排量段,即<0.8L、0.8~1L和1~1.3L,且都應有長寬高的限制,以減少政策漏洞。《中國質量報》
王 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