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汽車消費高峰期的到來,汽車類相關也呈爆發式增長,涉及車輛購車、維修、使用、保險、服務等方方面面。從經驗來看,消費者最容易吃虧在盲目及不理智上。本期報紙為消費者以案說案,幫助消費者在各類糾紛中,保持理性,避免更多矛盾產生。
新車讓人愁,車主要焚車
王先生花11萬多元買了一輛轎車。提車當天,他就發現汽車掛二擋時,擋位總是自動脫擋。他立刻打電話要求經銷商換車,對方稱先向領導反映一下,然后再給答復。此后,他與經銷商聯系了多次,對方堅決不同意換車。一開始稱可以更換變速箱總成,之后又說總成無法運輸,很難更換。“我一氣之下告訴經銷商,如果這件事再不給解決,我就在店門口把車燒了。”
之后,在工商部門的協調下,經銷商第二天為王先生的車更換了變速箱總成。“多虧工商部門的協調,經銷商才達到了我的最低要求。否則,估計連變速箱總成也換不了。”王先生說,剛買的新車就出現問題,即使進行了維修,以后開著心里也感覺不舒服。他認為,提車首日車就出現問題,退換車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但法律法規上對此沒有做明確的規定,消費者也沒有辦法。
說案
在我國眾多的汽車類相關中,購入半年以內的新車基本占到總量的一半。其中,車主反映最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車輛的車窗、跑偏、異響等方面。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新車的下降。
由于國家對汽車行業沒有統一的“三包”規定,每個品牌的汽車都是自己制定保修期的期限和內容。大多數品牌的保修期為“兩年、六萬公里”,年限和公里數以先到規定指標為出保時限。而在各品牌汽車的保修承諾中,對于整車和主要零部件的維修有詳細的規定,但只字不提退換汽車的內容。消費者如果買了問題車輛,想退換是十分困難的。
同時,要認定車輛是否存在問題需要權威部門鑒定,而高額的鑒定費也是讓車主們頭疼的問題之一。
綜合受理案件的情況來看,確實也存在消費者過度維權的現象。有的消費者的新車僅僅是雨刷器出現了問題,就要求退換車輛,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不過,有些消費者希望換車,是因為新車的發動機等主要零部件出現問題,由于國家在汽車退換問題上沒有詳細的規定,消保委和相關部門也只能在發生糾紛時從中協調,沒有具體的執法依據。
對于汽車廠家來說,如果消費者退換車,原來的新車就成了二手車,不僅不好處理,還必然存在價差。有的車僅是發動機壞了,車架、變速箱、輪胎等零部件全部是好的,整車報廢也會造成資源浪費。此外,消費者在購買車輛時,要同時辦理上牌、繳納購置稅、保險等手續,如果退換車輛,這部分費用誰來承擔?因此,消費者購買新車時,應留意汽車的保修承諾,選擇維修點較多的品牌。車輛在保修期內,最好到廠家指定的4S店維修、保養,以免以后新車出現問題時,售后不認賬。
保修期內外有大“講究”
消費者胡女士來電稱,其在上海某汽車維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高檔進口轎車,在提貨后就感覺剎車有異聲,向經銷商反映,對方一直告訴說沒有故障問題,很正常。但在免費保養過后的第一次自費保養時,經銷商告訴消費者,剎車片太薄需要付費更換,消費者表示不能接受。胡女士認為自己曾經反復就車輛剎車異樣問題向經銷商提出,商家都說沒有問題,現在卻在免費保養過后的自費保養時馬上提出了需要消費者自費更換剎車片,這個理由難以讓人接受。
說案
在了解了胡女士的情況后,消保委工作人員明確向經銷商提出了質疑,并讓經銷商就此情況給出說明、解釋,給消費者一個信服的理由。幾經溝通以后,經銷商最終答應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剎車片,消費者表示可以接受。
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上述案例中經銷商在免費保養期內對消費者提出的問題視而不見或拖延不辦,這種做法在很大程度上砸了自己的誠信招牌,消費者對此類店家的做法商家也會一傳十,十傳百且敬而遠之,最后賺不到錢的根本原因還是失信行為造成的。所以企業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件,請那些貪圖蠅頭小利的經營者立馬踩急“剎車”!
缺證賣車,車主討合格證
消費者將一輛還沒有掛牌的汽車堵在經銷商門口,原因是車主遲遲沒拿到新車的合格證,所以他把轎車停在專賣店門前表示不滿。消費者表示,新車買了20多天,車輛合格證經銷商一再拖延,當時明明說5-10個工作日就可以提供合格證的。現在只好用這個辦法討要合格證。
說案
車輛合格證是商品的準生證,沒有合格證的商品不能進入銷售環節。在消費者車款交付完畢的情況下,合格證必須和商品一起交付給消費者。消費者付款,經銷商交車,雙方其實已形成事實買賣合同,經銷商只交付車輛不交付車輛合格證,導致消費者無法給車輛上牌照,是一種沒完全履行合同的行為,違反了《合同法》中的有關規定。因此造成的損失,應該由經銷商賠償。
如果消費者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拿到汽車合格證原件、發票等證件,就無法獲得車輛管理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一旦臨時牌照過期,這樣的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將受到相應處罰。
據了解,還沒有掛牌的新購汽車,在沒有任何保險的前提下,一旦出了事故,所有的責任都由消費者自己承擔,即使提前買了商業險也沒用,因為在盜搶險免責條款中規定:車輛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或車牌號,或未按規定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都不在理賠范圍。
小心低配車少了的配置
馬先生滿懷喜悅的在上海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小轎車。接車后,發現前發動機艙蓋、后備胎廂蓋均無隔音棉,即與該公司銷售員楊先生聯系,得到的回答卻是,馬先生所購車輛是同類車中的低價車,該車出廠時就不裝隔音棉。從廠家客服處,馬先生得到了同樣的回答。無奈之下,他一紙訴狀將該公司告到消保委汽車汽車專業辦公室,要求安裝前、后隔音棉。
根據消費者提供的材料,其銷售合同中第二條明確約定“、備件:乙方(消費者)所購汽車的及配件配備,均以該汽車生產廠商車輛出廠標準為準。如遇問題按廠方提供的產品使用說明書中的擔保條款履行。”之后,在與該公司張經理的溝通中了解到,此款車出廠就是如此配置,且合同中已經注明了。張經理表示,已方并無任何過錯。通過協調,該公司從關愛用戶的角度出發,愿意為消費者免費安裝隔音棉,消費者表示滿意。
說案
隔音棉是車輛安裝配件中一項最基本的配件,大多數消費者不太會去注意。而在物價不斷上漲的今天,不少整車廠為節約成本,不斷地在原有車輛的基礎上降低生產成本。例如,輪輞由鋁合金的變成鐵的、保險杠由鐵的變成塑料的等。消保委希望各主機廠在節約成本同時,千萬別降低產品的和安全。同時,也要提醒消費者,很多車型都有不同配置型號,按照價格高低不同,配件也略有差別,在購車前要詳細了解車輛的配置、價格、維修成本、口碑以及商家贈送禮包的具體內容等,注重各個細節,才能避免可能發生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