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 以次充好 貸款 三大問題困擾消費者
汽車進入家庭在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的方便同時,被稱為“問題小孩”的家用汽車也給不少有車族帶來幾多的煩惱。記者從采訪中得知,目前京城汽車消費中主要存在三大問題。
弄虛作假欺騙銷售
一些汽車經銷商作風惡劣,惟利是圖,弄虛作假,將被撞的車重新修飾一番,當做新車出售,坑害消費者。消費者王某不久前在一家汽車市場購置了一輛轎車,沒幾天,他發現保險杠的顏色與車的顏色不一樣,仔細一瞧,保險杠被重新修理過,并還留有近十厘米長的細細黑線,原來這輛車被撞過。于是,他向經銷商提出退車的要求。當時,經銷商態度較為傲慢,矢口否認車被撞過的事實。王某不甘示弱,據理力爭,一方面請有關技術部門鑒定,將轎車被撞的結論交給對方,另一方面運用相關的法律法規與之辯論。經過數次三番的交涉,經銷商才低頭承認車被撞過,且被修理的事實,同意退車。
退車艱難被迫訴訟
不少經銷商由于法律意識薄弱,不重視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能主動地化解消費糾紛,往往導致汽車消費糾紛,解決起來十分艱難,消費者被迫走法院訴訟的程序。劉某在一家汽車銷售部購置一輛轎車,他提車后陸續發現有三處被損壞的痕跡,如車前蓋面上有兩大片斑痕;車前身左側有兩次噴漆的痕跡;水箱漏水。同時,他還發現缺少用戶手冊和保養卡等問題。于是,他找經銷商交涉。經銷商雖承認轎車存在的問題,但卻不同意退車,只同意賠款200元。劉某被迫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但經銷商卻不理消協的調解,最后劉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終于獲得公正的判決。
貸款購車糾紛突出
隨著近來京城汽車信貸消費的日趨火熱,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車產生的糾紛在汽車消費中也日漸突出。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分期付款購車產生的糾紛主要是有些汽車經銷商違背誠實信用的商業道德,鉆少數消費者法律知識匱乏、自我保護意識較差的空子,誘導、蒙騙消費者在顯失公平的空白合同上簽字。北京市消協不久前受理了一起汽車投訴:消費者王某以5年期貸款方式購得一輛標價為39900元的吉利豪情輕型客車。辦購車手續時,經銷商告之交齊20%首付款后只需貸款32000元,并讓王某在空白合同上簽了字。幾天后,王某接到信貸合同書時卻發現不但貸款多了5000多元,首付款、車險等各種附加費用、貸款及管理費相加后的總額竟比標價車款多了13000元。王某憤而投訴經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