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空調獲贈電飯煲,可用了一個月就出現問題,并且商家不給退換;買微波爐獲贈蒸籠,可因為沒有使用說明,導致操作不當烤化了,商家同樣不給賠償……現如今,購物送贈品已經成為商家吸引消費者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消費者紛紛質疑:“正常銷售的產品壞了廠家保修,而‘三品’出了問題就只能當廢品處理?”“ 三品(獎品、禮品、贈品)”往往沒有發票等購物憑證,一旦出現問題,消費者難以享受到“三包”服務。
贈品,想說愛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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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品無權享受“三包”
今年5月初,消費者黃先生在市區某電器商城購買了一臺價值8000元的名牌空調,獲贈一臺電飯煲。才用了一個月,這臺電飯煲就開始“罷工”。黃先生檢查發現,電飯煲內膽的防粘層鼓起了一個大包,于是找到商場,要求更換內膽,但商場表示,該電飯煲是贈品,不享受“三包”。
7月初,消費者李女士向市消委會稱,她購買微波爐時獲贈了一個蒸籠,她用這個蒸籠蒸食物時,不小心把微波爐調成了光波狀態,結果蒸籠被烤化了。到商場詢問,工作人員才告訴她,附贈的蒸籠不能在光波或燒烤的狀態下使用?墒,李女士回家查看說明書時,卻發現這一蒸籠根本沒有使用說明。“使用說明都沒有,正確的使用方法我怎么會知道?”李女士認為,商家對此負有責任。
與黃先生和李女士有著類似遭遇的還有鄭女士。近日,鄭女士向本報《消費周刊》反映,她用某銀行信用卡積分兌換了一臺某品牌的攪拌機?墒鞘褂脦状魏螅瑪嚢铏C就出現了無法正常運轉的問題。她向廠家的售后服務部門打電話要求維修,維修人員卻向她索要銷售發票,并表示必須憑發票才能享受“三包”服務。
“這臺攪拌機是兌換的禮品,當時并沒有提供發票,于是,維修人員就不肯保修。”鄭女士無奈之下,只好自費維修。
“贈品無權享受‘三包’?”采訪中,消費者紛紛質疑,“正常銷售的產品壞了,廠家保修,而‘三品’出了問題就只能當廢品處理?”
商家:
贈送商品概不退換
在商家的各種促銷手段中,不乏送禮、抽獎等活動,而禮品或獎品不能提供發票和產品說明書,似乎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記者調查發現,同樣的商品,在賣場里作為正品出售時有詳細的說明書,而作為“贈品”時往往只在包裝上寥寥標注幾句注意事項,有的甚至根本就沒有產品說明書,如何使用、如何保養,全靠銷售人員的口頭講解。如果剛好遇上銷售人員比較忙,就干脆連這都省略了,至于生產廠家的廠名、廠址及產品合格證,更是無處查找。
另一方面,不少消費者在購買家電時,往往也不會去關注贈品是否有說明書以及贈品的“三包”情況。
12日,正在市區中大街某電器商場內選購家電的李巧告訴記者,她在買家電時很看重贈品,因為她發現贈品還有很多討價還價的余地。但是對于贈品說明書及“三包”問題,她還真沒怎么注意過。而記者了解到,像李巧這樣的消費者不在少數。
消費者的疏忽,正好給了少數商家以機會,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商家明確表示:“贈送商品概不退換”。
市消委會:
一定要索取發票
所謂的“贈送商品概不退換”,是否可以成為商家免責的理由?
市消委會工作人員表示,商家的贈品是消費者在購買另一產品的前提下贈予的,因此贈予不是無償的,而是商品買賣中附有條件的贈予。根據《合同法》規定,經營者以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為條件,或者為了推銷商品或服務,以獎勵、贈與等促銷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免除經營者對該獎品、贈品或者獎勵、贈與的服務所承擔的修理、更換、重做、退貨以及其他責任。通過這種方式贈予的財產如果有瑕疵,贈予人應當承擔責任。
而“買一贈一”活動,是建立在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基礎上的,商場已經將贈品的成本轉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之中,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格中已經包括了贈品的成本。所以,商家的這種贈與其實是建立在消費者履行付款購買商品的義務基礎上的一種附義務的贈與。
因此,商家規定的“贈送商品概不退換”、“贈品不實行三包”這一類的“霸王條款”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限制,是不合法的。在“有獎銷售”、“買一贈一”活動中,商家對贈給消費者的物品,也應與其他商品一樣實行“三包”,消費者對贈品、獎品一樣享有合法權益。
最后,市消委會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獲取“三品”時,一定要索取發票或要求對方提供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