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小王(化名)最近遇到了煩心事:7月有人打電話給他,自稱是“中華公共關系學院”招辦工作人員,說小王已經被該學院本科錄取,并稱該學院是一所公辦院校、國家承認文憑、有助學金、100%保證就業(yè)等。不久,小王收到了該學院的“錄取通知書”。但小王報到后,才發(fā)現該校根本沒有頒發(fā)學歷文憑的資格。
記者從教育主管部門獲悉,近來有部分民辦教育機構針對2008年高考落榜生,采用違規(guī)手段進行招生,教育部門權威人士提醒考生及家長,務必了解清楚相關政策,防止落入違規(guī)招生“陷阱”。
有關人士介紹,像“中華公共關系學院”的行為就屬違規(guī)招生。該學院全稱為“南京中華公共關系進修學院”,是一所民辦培訓院校,自身不能頒發(fā)學歷文憑,也不能寄發(fā)錄取通知書。教育主管部門接到相關舉報后,日前已專門到該學院辦學現場向學生和家長澄清事實,責成學院按規(guī)定退費,并發(fā)出通報,對該學院予以嚴重警告、責令限期整改,要求其立即停止此項招生及辦學活動。
據了解,今年有少數民辦培訓院校隱瞞自身屬于自考或成考的辦學性質,采取擅自改變學校名稱,比如隱去校名中“專修”或“進修”字樣,自稱公辦院校,或以其他虛假、模糊和夸大宣傳等方式進行招生,采取主動電話聯系并未填報該校的高考考生,并向他們大量寄發(fā)錄取或入學通知書。
對此,教育部門有關人士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自考或成考是高考落榜生的較佳選擇,通過努力同樣可以學到知識和本領,拿到國家承認的文憑,走向事業(yè)的成功。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培訓院校,在辦學范圍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從事自考助學,經江蘇省教育廳批準備案可作為有關聯辦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辦學點,但民辦培訓院校自身并不具備頒發(fā)學歷文憑的資格。
有關人士建議,學生或家長接到電話、收到招生簡章和錄取通知書等時,應首先核對該校是否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2008年招生計劃專刊》內,如不在其中,應進一步詢問該校屬于自考助學還是成人高等教育性質,以及學歷文憑的頒發(fā)院校,再決定是否就讀和繳費。此外,如發(fā)現學校有隱瞞事實真相情況的,可要求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