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被控玩忽職守罪官員取保候審
本報訊(記者劉可)原定昨日在市二中院開庭審理的央視大火案第二批被公訴的被告人之一、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監督三室原主任羅龍涉嫌玩忽職守罪案,由于一合議庭成員患病不能參加,庭審被臨時取消。羅龍也成為央視大火案第二批被告人中惟一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據訴訟材料顯示,2006年12月至2008年4月,羅龍擔任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監督三室主任期間,負責中央電視臺新址園區文化中心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羅龍在已發現用于央視新址工程的保溫板為不合格產品的情況下,沒采取措施,致使不合格保溫板仍被用于該工程的幕墻施工,導致央視配樓失火后,火勢迅速蔓延。
去年央視配樓失火后,燃燒主要集中在配樓的保溫層。由于該工程大量使用了阻燃性能未達到要求的保溫板,導致燃燒范圍迅速擴大,給之后的救援帶來了更大的困難。大火迅速從樓頂蔓延到整個大樓,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建筑物燃燒速度最快的案例。據介紹,早在2007年6月,北京市質量監督局就已通報了該工程進場的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為不合格產品。但羅龍在對上述不合格產品進行查處的過程中,卻未對該工程建筑是否使用過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等問題進行核實,也未能對已使用材料提出抽查檢測的意見和建議,因而未能及時糾正并阻止該工程使用不合格的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致使價值人民幣100余萬元的不合格保溫板仍被用于該工程的幕墻施工。
公訴機關認為,羅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羅龍于去年8月被刑事拘留,并已于去年10月被朝陽檢察院取保候審。據了解,在央視大火案發生后,檢方對5名涉嫌瀆職的北京市建委、質監局干部立案偵查,并最終只對其中的羅龍提起了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