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京東燕郊的房地產項目天洋城,從5月份開始,三期施工晝夜不停,拔地而起的高樓逐漸遮擋旁邊樓群的陽光。
與該項目工地僅25米距離的星月云河小區業主,找到建設局、開發商和施工方要求減少噪音和給予補償。
但施工并未停止、補償也沒能達成協議,最終釀成業主攔截施工車輛、“黑衣人”將維權市民打傷的慘劇。
目擊
機器轟鳴 夜間施工蓋房無節制
根據星月云河業主在互聯網上發布的消息,記者分別于2010年7月21日、23日凌晨2點到達天洋城施工現場,發現施工還在進行,水泥罐運輸車頻繁出入,現場卷揚機轟鳴,并偶爾傳來工人從高處拋擲金屬制品和木材的聲音。
在工地紅線之外的星月云河一側,記者聽見這些聲音毫無規律,在夜間尤其刺耳,旁邊的老住戶,有的緊閉門窗開空調降溫,有的開窗透氣。
這一切都是發生在星月云河業主多次到建設局信訪、與開發商協商以及圍堵工地被打之后。甚至在昨夜,施工仍持續到凌晨兩三點之后。
走訪
投訴無果 業主闖工地討說法
2010年7月21日下午,看到記者在天洋城圍擋之外拍照,星月云河小區的幾十名業主圍了上來,核實了記者的身份之后,他們開始向記者傾訴。
趙阿姨是個健談的人,兩個小時的采訪她始終跟在記者旁邊,她介紹,天洋城的工地,距離自己居住的樓房只有25米之遙,每天機器轟鳴成了“背景音樂”,而扔鐵管子、甩木板子等聲音沒規律地出現,半夜能把人突然嚇醒。小區里有夫妻兩個換班開出租的,也有孩子考大學的,更有年過八旬的老人和病人,晝夜得不到休息。
業主崔先生說,噪音擾民的事兒還好說,大不了兩年過去就不吵了,但在自己的樓前面,東南角拔地而起30多層的龐然大物,一溜好幾棟,橫豎都有,相比之下自己的6層樓簡直太渺小了,將來的采光肯定受影響,這個問題找了建設局和開發商,人家說等蓋起來再研究采光是否遮擋,“你說等大樓起來了,還怎么修改?”
按照這些業主的說法,星月云河臨近天洋城工地幾棟樓的居民,從5月份開始,就向燕郊開發區管委會和建設局遞交了書面說明,要求該工地夜間擾民的施工能夠停下來,并且回答遮擋陽光的問題,聽說建設局已經下發了要求停止夜間施工的通知,但施工方絲毫沒有收斂,噪音賠償的問題也沒有進入實際洽談。
業主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連續5次集體去工地討說法,結果在7月17日晚發生了業主被打事件。
敘述
“七八個黑衣人 連續打了我五分鐘”
據在場群眾指認,人群里一個單薄的年輕人就是被打的業主,臉上還留著暴力過后的印記,為了能與其談話沒有干擾,記者建議離開人群,在小區一個偏僻地方開始他的敘述。“七八個有文身的‘黑衣人’,連續打了我至少5分鐘,別人拉都拉不開。”年輕人說起來還心有余悸。
根據他的敘述,那天是晚上9點多,為了不讓夜間的施工繼續,小區里一些大爺大媽一起到天洋城工地勸阻。
工地一方無人接待,僵持了一段時間,一輛水泥攪拌車駛進工地被攔下,業主們說,如果同意停止施工才放這輛車進去。
這時,業主們看見工地上一個人對司機說:“不躲開就撞”,車子向前“拱”了一下,這個年輕人就坐在了地上。“你們還敢撞人?”業主們憤怒了,喊來了警察。由于沒有傷害的結果,警察只能勸大家都冷靜,有事兒好商量,等大家平靜之后就離開了。
但警察前腳走,后腳就從外面闖進幾個有文身的大漢,“就是他!”年輕人坐在地上被沒頭沒臉地暴打了一頓,頭上、臉上、后背很多地方都被打出血,所幸沒挨到兇器。
現場的人們看拉不住,再一次撥打了110,警察很快到了現場,但還是來晚了,打人者已經一哄而散。
被打的小伙子頭上和身上血跡斑斑,到場的民警開始調查打人過程,但是打人的是從外面來的,打完人就跑了,警察也只好勸事主先到醫院檢查,等有了兇手消息再說。
追蹤
建設局
接到居民反映 已向開發商下發通知
發生業主圍堵工地乃至有人被打事件的起因,都是天洋城夜間施工所致,據業主說找過建設局,但沒什么效果。
為此,記者致電燕郊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建設局回答說,星月云河居民多次到信訪辦反映施工嚴重影響夜間休息的問題,局里也也為此下發了通知。
據介紹,2010年 6月 18日,燕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向天洋置業有限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根據河北省《安全生產檢查標準》的要求,在規定時間(晚22:00-早6:00)內停止一切施工。記者后來拿到了該通知。
開發商
回應夜間施工:可能是工人偷著干的
由于建設局馬上致電天洋城的開發商天洋置業公司,要求其接待本報的采訪,在天洋城北側的裙樓二層,副總經理苑志海回答了記者的問題。
苑先生首先對打人事件表示氣憤和遺憾:“無論如何打人是不對的”,但表示自己不知情,隨后話題轉到夜間施工和遮陽上來。他介紹,建設局下發了通知后,公司召開了緊急會議,要求南通和中鐵兩個總包方杜絕夜間施工,但基層工人素質差距還是有的,可能存在“早干完,多拿錢”的思想,夜間偷偷干活。
記者說,“即便是發生打人事件之后,大規模的施工還是存在的,我們夜間暗訪就發現重型機械在工作。”他回答說,“也可能是水泥澆灌需要連續性,個別時間有罐車出入或投料。”
回應擋光:審批通過就是符合標準的
關于陽光遮擋問題,苑志海根本不予認可,他說國家對住宅項目的規劃,在采光方面有硬性指標,以冬至那一天陽光的照射程度來衡量,不是開發商想蓋多高就蓋多高,更不是想在哪兒蓋就在哪兒蓋。總的來說,項目審批通過了,就應該是符合標準的。
苑先生還說,糾紛的主要原因是噪音補償問題,開發商想給,但是苦于找不到全體業主或業主代表,有的時候來一群人,有的時候索性沒人來,協商很難進行下去。記者問起補償標準是多少,苑先生說由于沒有其他文獻,現在只好按照1996年北京市頒布的一個標準進行補償,每戶總額在1000元至2000元之間。
記者從天洋置業辦公室出來后,就補償的問題再一次電話詢問了采訪過的業主,業主們回答說:“那是跟記者才這么說,我們去了多少次,從來沒個結論。曾經給我們寫過一個方案,分樓門遠近,每個月才補償30元至60元,說實在的,為了晚上能睡好,這個錢買安眠藥都不夠!”
說法
采光權賠償有判例在先
根據燕郊建設局和天洋城開發商的說法,樓間距和高度未超過強制性規定,或者說凡是通過規劃審核的就沒問題。
那么,業主無論被遮擋了多少陽光都要忍著?就這個問題,記者咨詢了知名房地產法律工作者、北京億中律師事務所王京平律師。
“這個說法不成立。”王律師上來就否定了開發商的觀點,“如果規劃違反了強制性規定,由主管部門承擔行政責任,如果沒有違反規定,建筑又實際造成居民住宅采光權受侵害的,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王律師如是說。
他告訴記者,全國有很多關于采光權的判例,新樓房影響了居民采光的,可以從該住宅貶值角度實施賠償,由于采光受損,實際使用價值也受損的,根據評估機構鑒定,可以訴求賠償,影響嚴重的,還要考慮增加照明費用甚至取暖費用等。
記者登錄北京高院網站查詢相關判例,位于北京南三環的名盤珠江駿景,遮擋了附近西羅園南里某樓的部分陽光,幾戶業主將開發商告上法庭。
經審理認為,該項目雖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但對幾戶原告的采光權造成侵害,侵權事實成立,2006年12月,豐臺法院判決開發商分別賠償幾戶業主7萬元和7.5萬元。
文/特稿記者蔣舉本報《首都地產》記者楊予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