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李 輝 記者郭 明)3月15日晚,中央電視臺3.15晚會上,國家質檢總局權威發布了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懷寧縣新城人造板有限公司2010年1月15日生產的規格型號為1220×2440×12mm/張、批次為20100115的刨花板判定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項目為甲醛釋放量嚴重超標(甲醛釋放量103.2mg/100g,標準值為30mg/100g)。
獲悉該消息后,安徽省質監局和安慶市質監局立即聯動,第一時間做出部署。懷寧縣質監局連夜對懷寧縣新城人造板有限公司開展突擊檢查。經查,該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生產的規格型號為1220×2440×12mm/張、批次為20100115的刨花板共500張,已全部銷售出廠;2010年1月20日生產的規格型號為1220×2440×11mm/張的刨花板1400張,已銷售出廠300張,現庫存1100張。
目前,懷寧縣質監局已經依法下達了改正通知書并責令立即停產整頓,對該公司售出的500張不合格產品將進一步追蹤調查,查清去向,監督企業召回不合格產品并進行整改。同時,對倉庫內庫存的1100張規格型號為1220×2440×11mm/張的刨花板實施了查封扣押,并抽樣送至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將根據檢驗結果做出相應處理。《中國質量報》
李輝 記者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