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桐梓縣人民政府網獲悉,近日,桐梓縣工商局在流通領域對全縣經營照明電線的經營戶進行了全面檢查。
據了解,在此次監管經營活動中,城南工商所在縣城河濱南路小康查獲一經營戶未銷售完的銅芯聚氯乙烯絕緣電線,并在執法人員嚴厲的追問之下,當事人交待了該電線的采購來源。該戶于2009年7月,分別在深圳市龍崗區龍崗鎮安普電線廠生產購得規格為BLV-300/500 2×2.5“乾正”牌電線30卷、貴陽市高新柱雄電線電纜廠生產的“雙燕”牌BVR-450/750 2.5銅芯聚氯乙烯絕緣電纜20卷,并分別以50元/卷和140元/卷的價格基本售完。隨后執法人員將剩下的銅芯聚氯乙烯絕緣電線送往貴州省機電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測,經檢測認定為不合格產品。
當事人經營劣質照明電線,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目前,該所對此案正在作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