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周女士向新聞晨報反映,她花24100元購買了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的瘦身護理套餐,但做完護理后全身起紅疹,且奇癢難忍。由于店方稱這是正常的排毒反應,于是在店方的推薦下,她又購買了29460元瘦身產品。結果癥狀不僅沒有消除,還有愈演愈烈之勢。無奈之下,她只得前往醫院治療,醫生診斷為接觸性皮炎,要求她遠離那些瘦身產品。周女士找到店方要求退款,店方態度卻很強硬,不愿終止服務合同,且只肯退還1萬余元。
3月5日、6日和7日,記者三度來到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龍之夢店,但店方均不愿作出回應,稱只有總部能夠回復此事。記者留下聯系方式后,截至發稿時,仍未得到其總部的回復。
拿團購券去消費被游說1個半小時
周女士體重約160斤,腿部曾動過手術,醫生囑咐說體重不能過重,否則不利于腿部健康。而且,為了在夏天穿衣服時不顯胖,她暗自下決心要在冬季打一場“減肥戰役”。
去年12月,周女士在“窩窩團[微博]”團購網上看中一款原價3980元、促銷價128元的“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專業瘦身護理套餐”。周女士回憶,12月20日,她來到倫特微體重管理中心消費這張團購券。工作人員把她帶到一間三四平方米的密閉小房間,在一個半小時里,不停游說她購買店內特色瘦身產品。
“工作人員說,只有我同意購買產品并支付首筆費用4800元后,才幫我進行瘦身護理。我先付了4800元,經過2個小時的護理后稱重,瘦了約600克。工作人員馬上說效果很明顯,而我也感覺好像有些效果,就支付了余下的3700元費用。”12月29日,周女士再次接受了瘦身護理,在店里稱重顯示,兩次護理共瘦了2公斤左右。
令周女士感到奇怪的是,她回家稱的體重卻比在店里稱出的重。元旦過后,她向工作人員反映此事,工作人員解釋說這很正常,8500元的護理容易反彈,店方只負責在店里磅秤上顯示有減肥效果,客戶回家因飲食等因素造成發胖,店方不予負責。如果要不反彈,就要購買排毒產品,才能確保減肥成功。
排毒后還要解毒渾身發癢后皮屑脫落
“我和店方交涉了半個多小時也沒有結果,不甘心付出8500元卻達不到減肥效果,就咬咬牙購買了店方推薦的排毒產品。”周女士告訴記者,她以15600元的優惠價簽下護理合同,并接受了一次排毒護理服務。但當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時,就感到渾身發癢,異常難受。
1月10日,周女士又接受了一次排毒護理,但不僅瘙癢癥狀沒有消除,晚上腰腹部還出現塊狀紅斑,斑塊附近皮膚奇癢無比。對此,美容顧問仍解釋說,是周女士的毒素太多,排完就好了。一周后,周女士做完護理,連腋下也出現了紅斑。
1月25日,周女士身上的紅斑始終未消。她找到店方,護理效果總監查看癥狀后,仍說這是正常現象不用擔心,原因是周女士身上毒素太多了,并推薦一款解毒護膚套餐,包含90支精華液、20次二代排毒等項目。按照總監的說法,該套餐不僅能解除身上的毒,還可以淡化妊娠紋。“我想想鬧下去也沒法解決這事,而且之前付的錢可能打了水漂,就又咬咬牙付了29460元的費用。我當場使用了一款精華素,皮膚涂上精華素后,我覺得沒有效果,但旁邊的工作人員七嘴八舌都說有效果。”
之后的2周里,周女士依舊奇癢難耐,工作人員送給她一款據說是新加坡生產的護理產品。小年夜(2月8日)當晚,周女士使用該產品后發現皮膚紅腫處變干,且皮屑脫落,抓撓時有疼痛感。
拿著診斷書去找還要推銷護膚產品
之后,由于正值春節,一些醫院門診停診,周女士不得不在渾身奇癢中煎熬,紅腫處皮膚逐漸變硬。年初四(2月13日)一早,她來到長征醫院皮膚科就診,經過診斷,這些癥狀是接觸性皮炎,醫生明確告知她要遠離上述產品。
2月21日,周女士拿著醫生診斷書找到店方,店方稱可免費給她做純天然的二代護膚產品改善皮膚狀況。“這次我堅決不同意再做了,堅持要求店方賠償醫藥費并退款,店方便稱等負責人回來再通知我協商退款事情。之后接連四五天,我打電話到店里,得到的答復不是負責人休息,就是生病不在店里。”
經過治療和休息調養,周女士身上的癥狀已漸漸消除。2月28日,周女士接到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打來電話,一名工作人員答復說,公司決定繼續履行合同,除了排毒套餐的15600元外,其他的錢款一概不予退還,這讓周女士無法接受。
[記者探訪]
店長稱并不了解投訴細節
3月5日下午,記者來到中山公園龍之夢商廈5樓的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門面不大,但裝修得較時尚。一名自稱是店長的女子證實,確實有一名姓周的女客戶投訴,但對于具體的投訴細節并不清楚,并稱只有接待周女士的瘦身顧問才知曉此事。不過,這名顧問恰巧休息不在店里,店長也沒有她的手機號碼,因此無法聯系上。
店長稱,店方無法接受采訪,只有總部才能接受采訪。記者隨后留下聯系方式,店長稱將盡快告知總部,但之后始終杳無音訊。
3月6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該門店,前臺工作人員稱,店長和接待周女士的瘦身顧問都不在,也無法通過電話與她們取得聯系,并表示他們將盡快與總部聯系,給記者一個答復。
昨天下午,記者第三次來到該門店,店方人員仍拒絕接受采訪。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收到公司總部的回復。
[律師觀點]
該服務存在三個問題店方應退還預付錢款
了解以上事實并仔細閱讀周女士與倫特微國際體重管理中心簽署的合同后,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王展律師表示,該美容服務至少存在三個問題——
首先,店方收取了5萬余元,但沒有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僅有幾張銀行卡POS機的簽購單作為收款依據;其次,店方給周女士的護理產品系其自行加工生產產品,沒有產品名、主要成分名、功效、保質期、生產日期、產地等信息,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第三,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雖然合同上寫有“本協議書由乙方授權顧問簽署”,但“顧問”究竟是指誰,沒有準確指明。因此,無法認定簽署合同系公司行為,一旦發生糾紛,公司有可能將其推脫為員工個人行為。
因此,王展律師認為店方應該退還周女士預付的錢款。周女士在支付29460元后簽署的合同書上,有一個附加約定:“顧客之前有過敏,如果做了后再次過敏(排毒),可退款”。由此可見,店方對周女士接受護理服務后,出現過敏的情況予以認可,并承諾再次過敏后給與退款。不過,退款并不意味著全額退款,周女士之前接受服務時,店方的人力、物力消耗應折合成一定費用予以扣除。
王展律師還表示,如果消費者能夠證明店方使用的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且是造成其過敏的直接原因,也可向法院提起侵權索賠訴訟,索討醫藥費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