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云濤/繪
藥店抽獎承諾100%中獎 兌獎遭拒引發會員質疑
律師表示:顧客如認為有暗箱操作可向工商局舉報
年關將至,商家紛紛打出“多購物可參加抽獎”的促銷手段,雖然鮮少有顧客能抽到大獎。近日,多名市民向本報投訴,稱其參加廣東大參林連鎖藥店19周年慶抽獎活動時商家宣傳“100%中獎”,第二天領獎時卻被告知獎券已過期,且不愿公布中獎名單。市民懷疑活動有“貓膩”。廣東大參林連鎖藥店回應說,可能是顧客對抽獎活動存在誤解,也可能是門店店員未告知清楚。
■新快報記者 張若然
案例1
抽獎期僅為短信通知當天
鐘伯今年71歲,家住天河區龍口西路附近,11月2日,他像往常一樣到廣東大參林連鎖藥店分店買藥,店員表示店內正舉辦19周年店慶活動,會員購藥滿200元能獲得一張抽獎券,最高獎項為i-Pad2一臺,最低獎項為5元代金券。“店員說100%能中獎。”鐘伯購買了445元藥品,結賬后得到兩張兌獎券,簡單看了一下抽獎細則后,鐘伯留下抽獎券的票根后離開。
11月26日,鐘伯看到大參林連鎖藥店于11月25日發來的一條手機短信,稱25日可來店抽獎。考慮到中獎率100%,鐘伯便拿著獎券去藥店領獎,卻被工作人員告知抽獎券已經過期無法兌獎,他們堅稱兌獎時間僅為25日。“平時手機很多垃圾短信,我年紀大了不常看短信,為什么不打電話通知?”鐘伯懷疑,藥店以“抽獎”為噱頭吸引顧客購物,實際上并沒有大獎。
案例2
要求公布中獎名單卻遭拒
項女士同鐘伯一樣,也是廣東大參林連鎖藥店的會員。11月19日,她在荔灣區鶴洞路的大參林藥店購買了300多元的藥品后得到了一張抽獎券。當時店員也承諾“100%能中獎”,項女士也是當天將票根留在店內作為存根。“當時商家宣傳25日上午10點35分開始抽獎,但沒說什么時候截止。”11月25日下午4時許,項女士到大參林藥店參加抽獎,卻被店員以“抽獎時間已過”為由拒絕。項女士認為店方做法不合理,要求店方公布抽獎結果,但店方態度粗暴拒絕公布。項女士最后撥打315熱線投訴,在工商部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才拿到5元代金券。“我也不是為了5塊錢代金券,只是抽獎活動至少應該告知誰中獎了。”
藥店回應
顧客理解有誤 不存在欺騙
昨日下午,廣東大參林連鎖藥店有限公司營銷部林小姐說,公司舉辦抽獎活動是為了回饋顧客,不可能、也不存在任何欺騙行為,此類投訴可能是顧客對抽獎活動存在誤解,也有可能是門店店員沒有向顧客解釋清楚。
林小姐說,公司并沒有限制拿到抽獎券的顧客只能在11月25日這一天兌換5元代金券,“如果是門店店員沒有解釋清楚,那店員也有過錯。”對于為何不公布中獎名單,林小姐說,只有大型門店才公布,小門店并沒有此要求,“不過相關大獎的中獎者都拍照留念了。”但林小姐并未向新快報記者展示照片。
當記者到廣東大參林連鎖藥店位于龍口西路的分店,向店員詢問抽獎一事時,一名店員說:“不太清楚,不知道誰中了獎,活動結束了,沒有名單。”
律師說法
抽獎活動暫無監管 可向工商部門舉報
抽獎活動有無監管?消費者權益該如何保護?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工商部門對商場抽獎進行全面監督難度較大,相關法律、法規也并未規定商家舉辦抽獎活動必須向管理部門備案。廣東導正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曉東說,商家舉辦抽獎活動往往帶有促銷性質,是商家單方承諾兌現的,屬于單方條款,“這也是很多活動的最終解釋權都歸商家所有的原因。”林曉東說,理論上不鼓勵消費者參加抽獎活動,消費者參加抽獎前需要充分了解活動內容,如果認為商家存在暗箱操作或沒有達到承諾的內容時,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