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消費者想要錢”說法遭否認 消費者:得到說法可不要賠償
本報10月15日訊(記者 王寶靜)針對一消費者對沃爾瑪陽光新路店售出變質肉食的投訴,本報近日來進行了連續報道。目前,該事件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對于沃爾瑪方面對該糾紛陷入僵持的一系列解釋,消費者提出不少反駁意見。
15日,當初的舉報人李先生表示,昨天下午,沃爾瑪陽光新路店一負責人曾經給他打電話,當李先生再次提出讓對方出具書面道歉以及情況說明時,該負責人表示他們沒有對此表態的權限,因此李先生認為其投訴尚無進展。
就李先生的相關說法,沃爾瑪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等待工商部門調解。對于李先生的某些說法,該負責人籠統地表示“雙方說法不一致”。其稱最初消費者不想走法律程序,后來又想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問題,再以后則只希望要錢。
沃爾瑪方面對該事件有無拿出處理意見?對此,該負責人稱該意見尚無法明確,并解釋稱這是由于他們提出10倍賠償以及報銷醫療費方案后,李先生還有其他要求,但他的要求又遲遲定不下來導致。
當就以上說法向李先生求證時,他在電話中表示,自己一直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這在他此前提交給工商部門的有關材料中,可找到有關證據。李先生稱不接受沃爾瑪方面解決方案的主要原因在于對方沒有正視問題。對于沃爾瑪對其“希望要錢”的說法,其反駁稱“如果他們能給出正面道歉和說法,我可以一分錢的賠償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