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榮欣弘館遭消費者投訴質疑其廣告宣傳夸大其辭,公司給出解釋。本報記者 丁嘉 攝
奚女士今年4月底在某知名晚報上看到榮欣弘館“中國家裝1號”“建筑面積70裝修總價為49888元”后心動,不久于5月11日在榮欣弘館國際文定店與承接方簽署協議書并交付5000元定金。但奚女士8月18日看到榮欣弘館給的預算價格達到6.8萬元,幾經協商也需6.2萬元,遂要求榮欣弘館退還大部分定金。
文定店相關負責人表示,因業主家是二次裝修,施工內容中有拆舊、修復等項目,故價格會比49888元稍貴。不過經本報協調,奚女士9月10日下午拿到了4500元的定金退款。
本報記者 俞韡嶺 見習記者 蔡嫻
讀者投訴:我被裝潢公司的廣告“忽悠”了
“建筑面積70的二室二廳,按裝修市場行情,各家精打細算后報出的裝修總價一般在7.8萬元上下,團購價也要6.3萬元左右,但408號(榮欣北實景館樣板房)明碼標識的裝修總價——49888元”,看到今年4月28日榮欣弘館在知名晚報上就“中國家裝1號”的宣傳廣告時,奚女士不禁心動。
而當她看到5月4日又一則關于“70國內外一線品牌全包價(僅限5月)49888元”的整版廣告刊登在報紙上時,決定就找榮欣弘館對她家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
奚女士告訴記者,在5月11日和榮欣弘館簽署“成品裝潢展示中心協議書”前,曾三次去實景展示中心并多次詢問裝潢費用是否如報紙上所說一致,都得到了業務員藺先生肯定的回答。“他還告訴我,我房子建筑面積57,裝修費用甚至還可能低于這個公開報價。”奚女士說。
就這樣,奚女士作為委托方和榮欣弘館簽訂協議書,并交付5000元定金。但當時奚女士發現,協議書上的定金原本為“1000元”,而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超過兩個月未簽訂正式施工合同,本協議自動終止”,但業務員將定金金額改為“5000元”,將兩個月時效改為“半年”。奚女士稱,當時雖心中有疑惑,但認為“自己是外行”,也沒多加思忖。
記者了解到,8月11日榮欣弘館派人到奚女士家測量房屋尺寸,并于8月18日將預算表讓業主過目。但奚女士發現,裝修報價比報紙上宣傳的高了約1.8萬元,包括管理費、拆舊費、成品保護費、材料搬運費、雜支費等。“之后我和他們將價格降至6.2萬元,但仍與廣告宣傳的報價差距較大。”奚女士曾找到文定路店經理助理陳先生要說法,但她稱陳先生對此事態度并不積極。
奚女士為了要回4500元定金(同意500元為人工費),不再找榮欣弘館裝修,遂向與本報合作的新浪上海維權頻道(@上海維權投訴)反映。
榮欣弘館:是因為裝修內容不一樣
就奚女士對報價高的疑惑,榮欣弘館文定路店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家裝1號”的報價是根據一個建筑面積70,套內面積51樣板房所定,但施工內容是從毛坯房開始施工的“常規裝修”,而奚女士家因為是二次裝修,“施工內容包含拆舊、修復等方面”,因此具體施工時所用施工材料就和毛坯房裝修不一樣。“如果施工材料不包含在‘49888元’里的就要加錢”,這位負責人說。
至于定金是否該退還,這位負責人稱業主應根據合同辦事,“協議書上有聲明如果我們對房屋進行測量的,定金不予退還。”而對于定金金額及協議書有效期限被修改一事,他解釋稱:“1000元定金指的是簽訂協議書的當月就對房屋進行測量,但實際測量時間是在8月份。現在的定金是雙方表示誠意,因此加到5000元。有效期限也是一個道理。”不過對于“表示誠意”的說法,奚女士并不認同。
不過經記者協調,這位負責人愿意退還奚女士4500元定金。而奚女士的家人也在9月10日下午在榮欣弘館文定路店拿到退款。
市裝飾裝修行業協會:裝修前要把明細講清楚
上海市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直言,家裝公司的宣傳廣告容易在現實操作過程中變得“面目全非”,除非每個施工項目都和廣告上宣傳的一模一樣,否則很難像廣告中所言一定只需49888元。
“每戶人家的房型不同,裝修風格不同,特別是二次裝修在套餐上可能還會加上諸如折舊費、墻面處理費等。此外,如果裝修材料上出現變更,那廣告上的價格更是‘面目全非’了。”相關人士表示,無法證實榮欣弘館存在不實宣傳的行為。該人士建議,業主在裝修前一定要多個心眼,和裝修公司就各工程明細“搞搞清楚”,以免日后“講不清楚”,此外如發現實際產生的費用比承諾得高,如要施工就要和裝修公司簽訂補充協議。
老羅幫你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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