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花4.1萬元訂購門窗,賣家收錢后“人間蒸發”
家居賣場里的商家失蹤,找誰?
“合創安吉”套大賣場招牌“卷錢”“合創安吉”與“安吉木門”是么關系武漢合創安吉“蒸發”?商家逃跑,消費者損失誰負責?
記者李婷 通訊員嚴念 實習生沈峻峻
裝修時,消費者到有信譽的大家居賣場去買門窗,交了4.1萬元訂金,結果卻遭遇人去樓空,錢打了水漂。家居賣場卻表示,賣門窗的商家不是承租商,而且消費者是在柜臺私下交易,沒到賣場的收銀臺交費,對此不能負責。消費者感覺虧大了!
金小姐有套閑置房,今年想裝修入住。
請裝修公司后,設計師介紹武漢合創安吉門窗的產品不錯,在其建議下,4月30日,金小姐到金盛國際家居友誼廣場店二樓安吉門業選購。
金小姐跟一位營業員談妥:更換全部舊窗、封三個陽臺、另做一個陽光房,總價6萬,先交4萬,雙方簽訂合同,對方落款為“武漢合創安吉有限公司”。她另外又看中一扇木門,與另外一位營業員敲定了價格,先交了1000元訂金。
金小姐告訴記者,4.1萬元是一起在店里營業員提供的POS機上刷卡的,“我當時問有沒有統一收銀臺,兩個營業員都說沒有,但單子是分別開的。”
沒想到,到了說好封陽臺的時間,商家卻一拖再拖。7月初,金小姐跑到賣場理論,發現商家已人去樓空。
金小姐找到賣場問究竟,而了解到的情況讓她大吃一驚,“武漢合創安吉有限公司”并不是該賣場的承租商,該處實際由安吉門業租下,兩者不是一家公司的。
金小姐花1000元訂的門是安吉門業的。安吉門業只賣木門,現在已搬出金盛友誼廣場店。而武漢合創安吉是私下借安吉門業的場所經營,現在這家公司走了,人也聯系不上。
后來,金小姐多方聯系上安吉門業負責人高某,對方稱兩公司并非一家,只是跟合創安吉負責人是朋友,且合創安吉還欠他錢,因此借部分場地給他銷售,賣商品還錢。出事后,高某也聯系不上合創的負責人。他退還金小姐1000元訂門的錢,但不愿承擔其余損失。
金小姐隨后聯系此前的設計師,設計師表示以前一直與武漢合創安吉合作,沒想到會出現這種情況,更沒料到店家會離場。
因金小姐的錢沒交到賣場統一收銀臺,金盛國際家居賣場認為這屬于私下交易,其損失賣場不負責,并建議向公安部門報警。
金小姐很不解:“我是沖著金盛賣場去的,商戶不論是一家還是兩家,都是在金盛賣場里,錢也是在金盛賣場里交的,就算是私下用場地,賣場每層都有管理人員巡查,怎么就沒發現。在賣場出現這樣的事,存在明顯的管理失責,賣場怎么就不負責了。”金小姐遂投訴到積玉橋工商所。
“合創安吉”套大賣場招牌“卷錢”
投訴不止這一例。據金盛國際家居12315維權聯絡站的工作人員介紹,聯絡站已接到涉及此類商戶的投訴近20起,金額從千元到上萬元不等。
該工作人員介紹,“少部分消費者的錢是在金盛賣場里交給商家,更多的投訴者是根本沒進過賣場,直接在居住的小區里交了錢。”
消費者童先生說,今年5月中旬,他想訂購一套鋁合金門窗用來封陽臺。正好武漢合創安吉門窗有限公司在小區門口宣傳,并稱在金盛國際家居友誼店內有實體店面,童先生就訂購了價值6000元的一套鋁合金門窗。
交納200元定金后,童先生不放心,專程前往金盛國際家居安吉門業實體店查看,覺得很滿意,回到小區向前來宣傳的業務員交了3000元。簽合同時,該業務員承諾20天內安裝,但一直沒來,之后也以各種理由推托,童先生這才向積玉橋工商所投訴。
事后,金小姐也找了很多商家,發現要達到自己換窗封陽臺做陽光房的要求,至少得十一二萬,“都說6萬根本做不來,現在回想起來,合創安吉一開始就是想借大賣場,來取得我們信任,然后騙錢。”
“合創安吉”與“安吉木門”是么關系
“安吉門業才是我們的租戶,其承租場地在賣場二樓,近160平米。”金盛國際家居友誼廣場市場部經理李文廣介紹,安吉門業是去年10月進場,進場前相關資格證書、產品證書都檢查過。
今年5月左右,賣場發現其投訴很多,后來才知道他們將一部分場地給了別人做門窗。因投訴量過大且違規操作,賣場將其清退。
“合創安吉”與“安吉門業”并非一家,但具體是什么關系李文廣也不太清楚。他告訴記者,安吉門業在賣場只能做木門,沒有鋁合金門窗業務,后來他了解到兩家在賣場里的負責人可能是朋友關系。
記者輾轉多人才聯系上安吉門業負責人高經理,但他并不愿就此事對記者說什么。一再追問下,他才透露,“不是同一廠家,只是幫朋友忙,讓他進場,沒收租金,雙方沒簽合同。口頭上我跟他講明不能賣窗。但4月份發現問題后,就要他退場,他5月份就退了。”
為何沒留下合創安吉解決問題?對此高經理說“留下他怎么辦,我也沒辦法。”對于是否一起私下收過顧客的錢,他稱是有一筆,錢已經退了。他還告訴記者,這些情況他也向公安部門講明。
武漢合創安吉“蒸發”?
根據客戶提供的電話,記者聯系上武漢合創安吉門窗有限公司一名業務員。他稱6月份時就辭職了,辭職時沒看出公司有什么異樣,但欠有工資沒發。工作時他與公司聯系、開會,都是在金盛國際家居里面,沒有去過公司。其他情況他不愿透露。
記者聯系多位消費者后,取得武漢合創安吉公司一廠址,位于“徐東和平大道和安街”建安小區附近。
昨天上午10點左右,記者前往該處發現,已換為另一家公司,據在該處工作的人員介紹,這之前就是武漢合創安吉門窗公司,但后來搬走了,搬去了哪并不知情。
李文廣告訴記者,前來投訴的消費者都是私下將錢交給商戶,但賣場里有明確規定,所有交易必需經過賣場統一收銀,且賣場處也張貼了公告,因這些交易屬私下交易,不在賣場先行賠付的范圍內。目前,此事已交公安機關。據金小姐告知,目前公安機關接手此事后,已有所進展。
商家逃跑,消費者損失誰負責?
逃跑的商家往往通用一招:私下收銀。一些大意的顧客反映,交錢時并未注意到賣場要求錢統一交到收銀臺,交給經銷商就是圖個方便;而也有一部分顧客透露,部分商家稱通過交錢能享受更低的優惠。聽信這種說法的消費者不在少數。
而這種行為被商家普遍認定為私下交易。金盛國際家居友誼廣場店市部經理李文廣說:“賣場設置統一收銀臺,就是對進場商家管理和約束,統一收銀、統一管理、遇到糾紛也統一協調處理,這也是為防止類似卷款事件,賣場公告也告知了,其他私下行為導致的損失賣場不負責。”
湖北誠明律師事務所律師林穎表示,《消法》規定“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此外,“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依據上述兩條,當柜臺有責任或逃逸時,經營場所提供方(經營執照持有者)應該負一定責任。但本案中,消費者與柜臺租賃方屬私下交易,未構成正常的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賣場應擔負監管責任,而未簽訂協議的商家進入賣場銷售,賣場管理上失責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 延伸調查 ]
大賣場頻發
商家失蹤風波
在賣場買東西有質量、信譽保障,不少消費者往往傾向于選擇大賣場購物。然而,近兩年來,有不少大賣場的商家頻頻玩“人間蒸發”,給消費者帶來巨大損失。
記者從江漢工商部門了解到,前不久,該部門接到投訴,消費者反映,3月份在漢口火車站附近某家居市場里訂購一套香港“凱詩家居”的床和床頭柜,其中有8000元是私下交給商家,后來商家逃跑,訂的商品也沒下落。
經工商所調解,最終消費者與賣場各認部分損失,消費者再付部分款項后,賣場發出一套床頭柜。
工商部門一名負責辦理此案的執法人員透露:“據賣場說,該經銷商涉及的投訴金額有二十余萬,工商部門只接到一起,其余投訴到賣場,自己在解決。而賣場也反映,退場前,商家沒有一點異動,賣場完全不知情。多起投訴中,賣場最終都承擔了一部分損失。”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進入大賣場購物,一定要到指定的收銀點交費,不要聽信商家單方面說法,同時還要簽訂合同及單據,出現問題及時反映到工商處理,不要聽信拖延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