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菜市場僅1個明碼標價
市物價局規定,菜市場的攤位每個品種都應該明碼標價,但國家統計局大連調查隊的采價員在每月6次對菜市場進行價格采集的時候卻發現,每次必走的全市7個較大菜市場中,僅有1個能在攤位上見到明碼標價牌。
市場攤販:隨口報價問兩次價不同
因為沒有標牌,賣菜人隨口報價,這讓消費者和采價員都有些不滿。
昨天中午,在西崗區的一家露天菜市場內,記者在近20個經營各種商品的攤位前均沒有見到價格標牌。在一個賣兒童玩具的攤位前,記者詢問撥浪鼓的價格,經營者給出的價格是“15元”,過了約5分鐘,記者再次經過該攤位詢問價格,經營者稱,“10元錢”。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來菜市場購物的市民,市民說,基本上見不到標價牌。
據國家統計局大連調查隊消價處工作人員稱,在每月6次的價格采集過程中,全市有7家菜市場是必采的,而這7家市場中,能夠做到每個攤位每個品種都在明顯位置設置價格標識牌的,只有甘井子區山東路一家室內農貿市場。
物價部門:商品必須明碼標價
昨日大連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副局長宋維家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菜市場、餐飲業、商店,向消費者出售或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務都必須要明碼標價,如果不標價應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
宋維家稱,我國《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適用于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價格行為,其所稱明碼標價的概念,是指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公開標示商品價格、服務價格等有關情況的行為。經營者實行明碼標價應遵循公開原則,即在市場交易活動中,以明碼標價的形式,公開展示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標價簽、價目表等應在醒目位置予以標明。
宋維家說,物價監督檢查部門下一步會對國家統計局大連調查隊和一些市民所反映的菜市場不見明碼標價牌的情況進行調查,如果確定經營者出現違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將進行處理。
建議:能否讓標價牌像可翻的記分牌
昨日國家統計局大連調查隊工作人員及部分市民通過本報提出建議,對于菜市場的進貨價和出售商品價格在一天內會有變化的情況,可否使用如賽場上記分用的可翻的標價牌,這樣可以方便賣家,也便于買家了解價格。
宋維家稱,按我國《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印制標價簽或價目表,不得使用未經監制的標價內容和方式。對于這條建議,物價監督檢查部門可以考慮。
記者 趙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