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嚴薇)水貨機、翻新機、冒牌機、承諾返還話費購機卻沒兌現……移動手機的消費申訴持續高溫。近日,市工商局發布今年一季度12315消費投訴受理情況,手機繼續成為熱點,其涉及的申訴、舉報489件,位列申訴舉報熱點之首。
開縣向先生就是投訴者之一。近日,他向開縣消委會投訴稱,4月22日,他花520元在某通訊器材店購買了一部新手機,回家后,翻閱手機電話本,竟發現里面儲存有以前的通話記錄,疑是二手手機,找到銷售商要求退貨,遭到拒絕。
接到投訴后,開縣消委會調查發現,向先生購買的手機里,確有購買前產生的30多條通話記錄,其中有3條通話時間長達30分鐘以上。經調解,手機經銷商同意退還購買手機款并賠償一倍的費用,共計1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