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被曝領取快遞需另收費 偏遠地區致快遞業難以為繼
導語:在云南宣威市,快遞送件上門要收費,顧客自己取件同樣需要付費。這一塊錢的快遞費到底該不該交?記者調查另有發現。本期天天315重點關注:蹊蹺的1塊錢。
中廣網北京2月16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在云南宣威市,快遞送件上門要收費,而顧客自己取件同樣需要付費。
消費者有話說:云南宣威快遞取件需另外收費
最近云南省宣威市的消費者何先生就因此給《天天315》打來電話。
何先生:我這邊是云南的宣威市,申通(微博)快遞年前送貨上門收了一塊錢的快件費。春節之后到的快件是要我們自己去取,我自己開車過去取但是還要收我1塊錢。他們當時表示自己的是虧本的,這一塊錢就像是讓我們補貼的一樣。最后我們沒有給錢。
記者:沒給錢的話東西您拿到了嗎?
何先生:東西后來是拿到了。
何先生還告訴我們的記者,在宣威這一塊錢的快遞費,不只申通一家在收。
何先生:像中通這邊也有,原來圓通(微博)快遞也收,但是有時候收,有時候小的話也不收。
商家有話說:并非強制收費 偏遠地區致快遞業難以為繼
多家快遞公司都在收取這額外的一塊錢,而且與郵品重量無關,那么這一塊錢的名頭到底是什么?接到何先生的投訴,記者開始深入調查這蹊蹺的一塊錢。根據何先生提供的電話,記者以普通顧客的身份撥通了經常給何先生送郵件的,宣威申通公司一位快遞員的電話。
記者:有位快遞員給我來送快遞的時候要1塊錢,又沒有給我任何憑據。
快遞員:你打我們公司老板的電話,我這幾天沒上班也不認得他。我們這邊是承包店。
記者:不管他們自己來取還是上門送都要收這個錢,大部分人都會給這個錢是吧?
快遞員:人家不愿意給我們就不收錢了。
這位快遞師傅給我們傳遞了三個信息。一,宣威的這家申通快遞屬個人承包;二,他們確實存在收取都要多收一塊錢的情況;三,這一塊錢并非強制收費。那么,事情果然如此嗎?之后,記者撥通了云南宣威這家申通快遞公司負責人的電話并且亮明了身份。
負責人:這個可能是個別人不了解情況反映上去的,我們這邊很貧困的一個縣,從昆明拉到我們地方的都是相當于我們貼錢買快件過來送,再貼運費拉到我們那里,還要貼著工人的工資,發件可以有錢賺,但是邊緣地區發件很少。我們一般這樣跟客戶講,收點運費補償,你愿意我們收一塊錢補償一下,不愿意沒有收取,沒有說你不給我就不給你件,是這樣的。所以客戶基本上都知道我們這邊的情況,都愿意直接給我們1元錢。
關于多收取的這一塊錢快遞費,"貧困、補償、支援"是這位負責人給出的三個關鍵詞。聽起來這位負責人也有很多的苦衷,那么,這家快遞公司的規模有多大?
記者:咱們公司快遞員現在有多少人?
負責人:我們有兩個快遞員。
記者:兩個快遞員?
負責人:對,我也無法再找其他的,所以很多時候不能及時送到的情況,我們這邊做快遞做的很艱難。
記者:您有沒有大概的估算一下他們每天的工作量這樣的收發大概有多少工作量?
負責人:他們每天差不多在12小時工作量,每天送件100多條,從早上8點到晚上8點工作量太大了,休息時間很少。
記者:這兩個快遞員都是提前培訓的,告訴他們要怎么跟客戶來交待這個事情?
負責人:我們讓客戶知道了,客戶已經知道我們這個收費了,客戶他們都會自己拿到錢,如果客戶不知道你們要解釋清楚。客戶不愿意你們不能強行收取,這個都有交待,沒有強行的。
這個也是快遞行業一個很不合理的一個地方,在東部和內地的發件量很大,都發到我們邊緣地區,我們邊緣地區又發不出去,就是出現這種情況,作為你們媒體部門,我們希望在這個方面我們現在不是快遞方,快遞方不能收費,你說不能收費像我們這種怎么做?這些情況你們是媒體,你們可以在這方面給我們宣傳一下不平衡要怎么處理?
以前剛開始做的時候發展前景很好,但后來虧了好幾萬,后來慢慢的通過收的費用好了一點,否則的話早就關門了。
專家有話說:已成約定俗成的情況
今天的評論員,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志宏和特約評論員包華對這蹊蹺的一塊錢的收取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劉志宏:我覺得收的這個錢首先是不合理的,因為快件一般都是寄發人在交件的時候就已經把快遞費交完了,這個件到了之后就和接收人只需要接這個件就行了,一般是不會由接收人再往外面付費的,云南這幾家公司這么做是屬于不合理的。
包華:如果從法律上或者從履行合同角度上探討這個問題答案很簡單,這個錢是不應該收的,但是我聽了整個的采訪過程中有兩個感觸,第一個感觸是大家對于這一塊錢好像已經達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情況,也就是說給一塊錢的我們的客戶本身是了解的,絕大部分人也愿意給這一塊錢,而我們的服務單位對收取這一塊錢本身來說也不夠強制性要求,大家可以理解在合同和法律之外的約定俗成的內容。
第二個方面來,因為這個地方比較遠,所以他的運輸上確確實實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包括剛才采訪多的三家運輸公司,這些運輸公司的總部和這些支線上的經營者之間的合作關系似乎是一種承包關系,或者是一些其他的什么關系,而不是由我們的運輸公司的總部直接來負責的,也就是這樣的情況之下可能約定俗成是一方面,實際需要是另外一方面造就了這么一個在合同款項之外的一塊錢,所以我倒愿意可以把1塊錢理解成為比如說現在城市里出現的小費,這么理解這件事的話可能合理就更清晰。
律師有話說:相關法律較籠統 應提供政策支持
我們的快遞行業有沒有明確的收費標準受法律保護的?
劉志宏:2008年我國就已經出臺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快遞企業提供快遞服務應當遵守其公開的服務承諾,符合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只是有這么一個籠統的規定。另外在第十條里面也說,規定快遞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其服務的種類、價格、營業時間、快遞時限等等服務承諾,第九條是按照服務這些承諾去服務,各個有底快遞公司包括咱們中國人民郵政都有各自的收費標準都不一樣,郵政這塊我們遇到的就是16塊錢,像現在的民辦的這些快遞公司有的是最早12塊錢、14塊錢都可以遞的,這個國家在法律按照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里面并沒有給他具體的規定的硬性價格。
調查發現像云南宣威一樣,國內的一些欠發達地區確實存在著快遞行業難以為繼的情況,如何改善這樣的現狀?
包華:我認為兩個方面可以提出,第一,我建議首先應該先考慮國家郵政的發展。第二,既然這個地方是欠發達的,國家的資源達不到,需要通過民營的方式來達到,那是否可以給民營的企業提供一些比較好的競爭環境或者說從業的環境,比如在稅費方面管理方面提供一定政策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