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因為是電視臺播的廣告,因為是名人代言,63歲老人花498買了名人代言的電視購物產品——黃金被,不想卻惹來一串煩心事。本期天天315重點關注:讓人身冷心又寒的黃金被。
中廣網北京2月12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浙江杭州的消費者、63歲的王阿姨上周向我們的節目投訴,講述了她最近遇到的一件煩心事。
消費者有話說:黃金被實效與宣傳不符 退貨無門
王阿姨:春節之前我在電視購物上面看到趙忠祥做一個廣告,黃金被的廣告。當時我想我也是老寒腿、腿痛腰痛,覺得趙忠祥可信度很高,于是就打電話問杭州的代銷商,他說這套被子非常好,熱度是很熱的,有三條羽絨被、五條普通被那么熱。當時他就說本來要五百多,因為生產廠家本來要送的小禮品已經送完了,所以便宜一點,是498塊錢。送過來之后我蓋了幾次,一點都不熱,就是薄薄的一條被子,連一條棉被、一條毯子的熱度都沒有。
這條價值498元的所謂高效發熱的黃金被并沒有起到任何保健作用,反而連一條普通毯子的熱度都沒有。王阿姨覺得物非所值,于是想要退貨。
王阿姨:因為春節放假,春節以后我就馬上打電話反映了這個情況,而且當時也反映了銷售小姐的工號、名字,她說我們這里沒有這個人,我說我有配送單你們查查看,結果也沒有下文。后來我每天打電話說這個情況給我處理一下,我也不說你是虛假廣告,這個棉被沒效果你給我退了吧。他們就不太理睬我,每次我打電話過去以后要么把電話關掉,要么把電話放到一邊,隨便你去說,沒有人理睬你。我又撥打包裝盒上的全國免費咨詢電話,打了好幾次都是電話停機。
電話打不通,打通了一聽是王阿姨便不再理睬,在投訴無果的情況下王阿姨想到了向我們天天315節目求助。之后王阿姨告訴我們,這家星光購物已經不在電視臺做廣告,但貨品還在出售。
王阿姨:是哪一個電視臺我一下子想不起來,后來我打電話問代理商,他說我們現在不做了。
記者:您再打他那個電話現在還有人接聽,是吧?
王阿姨:售后服務電話我打了以后全都沒人接。后來我撥打的是銷售電話,這個電話一般都有人接。
記者:當時他送貨之后沒有發票、收據嗎?
王阿姨:都沒有的,就是一個配送單,發票、產品說明書都沒有,他說那你要我給你補過來好了,也不給我補。
商家有話說:趙忠祥代言產品 火山巖材料制造
在電視上看到了購物廣告,又因為這個廣告是名人代言,所以王阿姨相信這條被稱作有遠紅外作用的黃金被可以放心使用,對自己已經有的一些老毛病也會有一些康復作用,沒想到使用之后卻發現這樣的一條黃金被的熱度卻還不如一條普通的毛毯。貨不給退,投訴沒人受理,發票不給出具,63歲的王阿姨實在折騰不起。接到王阿姨的投訴,我們的記者開始對這條號稱具有神奇功效的黃金被展開調查。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首先撥通了星光購物的銷售電話。
記者:是星光購物吧?我想問一下黃金被,現在還賣嗎?
星光購物:黃金被現在還有。
記者:我看原來在電視臺打廣告,現在不打了是嗎?
星光購物:對。
記者:我從你這就能買到嗎?
星光購物:可以的,還可以買到。
記者:具體的功效是什么?我當時沒太看清楚。
星光購物:您稍等一下,因為我這邊也不是特別熟,稍候我這邊回一個電話給您,好吧?
記者:這個被子大概多少錢一條?
星光購物:598塊錢。
記者:您現在什么情況都不知道是吧?
星光購物:具體的我不是特別清楚。
熱銷的黃金被,不熟悉業務的銷售員,這樣的產品是否可信?到這里我們不難看出一些眉目。這位新入職的員工表示不了解具體情況,于是把電話給了另外一位銷售員。
記者:我想問一黃金被現在是有賣是吧?
星光購物:是的。
記者:前一段時間你們在電視上打廣告,是趙忠祥代言的吧?
星光購物:對。
記者:我想問一下功效到底有那么好嗎?看你們廣告上說的。
星光購物:這個功效是專門治療像那種骨關節風濕,它有一個自發熱材料,是治療骨關節風濕,腰椎間盤痛都有效果的。這個材料是火山巖的材料,蓋在身上比一般的被子,雖然說很輕,但是比羽絨被、絲綿被都要暖和的。
給像年紀偏大的家里人蓋這個被子對身體都是非常有益的。您到時候要買的話給我來電話就可以了,我姓駱。
結束了與銷售員的通話,感受了銷售員的推銷熱情,我們的記者又撥打了星光購物的售后服務電話,但這部電話好像一個音樂播放器,因為除了音樂始終無人接聽。
之后我們的記者再次撥打了王阿姨的電話,向她了解黃金被的生產廠家。
王阿姨:生產廠家是天津市多樂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全國免費咨詢電話是400-811-7779。地址是天津市西青區某某路。
就在采訪即將結束的時候,王阿姨說了這樣一番話。
王阿姨:我一看趙忠祥在做廣告,其他人我還不相信,但我想趙忠祥做廣告總靠得住。趙忠祥拿著這個被子,當時說的很符合我的情況,腰痛、老寒腿。我當時想這個被子肯定很好,如果不是趙忠祥做廣告老實說我也不大會去買的,我們老年人有條好被子也是我希望的,能夠治病。
生產廠家:市場運作交給經銷商 對廣告內容不清楚
根據王阿姨提供的信息,記者找到了天津市工商局西青分局,工作人員查驗后正事轄區內確實有一家天津市多樂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并向我們提供了這家公司的電話。記者隨后撥通了黃金被的生產廠家天津多樂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電話。
記者:您好,我想問一下你們生產的黃金被,現在還在正常銷售嗎?我家人在浙江,他們也是看的電視上趙忠祥代言咱們的廣告是吧?
多樂康:對。
記者:他是跟咱們公司簽的代言合同是嗎?
多樂康:不太清楚,我們只負責生產。
記者:家人看了廣告之后買了黃金被,但是覺得這個效果不像宣傳的那樣,他當時在浙江的電視購物的星光購物公司,后來這個售后就一直沒人接電話,我們打您包裝盒上面寫的全國咨詢電話400那個也停機了。
多樂康:我們只負責生產,所有的生產都是沒問題,合格證、檢測報告、所有資質都能提供,像這種炒作來說不是我們來運作,市場是由大包(代理)商來運作,市場這塊您最好找經銷商。
那個黃金被生產確實是有保健功效的,我們只能說是輔助治療,不能像電視購物說的怎么使用它穿上怎么好,怎么腿也不疼、腿也不酸了那是不可能的,我們面對全國的經銷商、大包(代理)商,說的都是輔助治療,長期使用有百利而無一害。
記者:也就是說您這只負責生產,然后具體的宣傳、銷售都是各個代理公司,是不一樣的是嗎?
多樂康:對,不是我們來做。
記者:我剛才問您的問題,您包裝盒上面的唯一的一部電話,現在已經停機了。
多樂康:沒有這部電話,不太清楚,可能是我們跟大包商也合同終止了。因為黃金被合作已經兩年到三年了,如果外面再有電視購物,也是小的購物商,我們不太清楚。
律師:審慎對待電視購物產品
如今,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產品特別是同類產品競爭激烈,為了突出企業個性,讓人迅速識別產品,大多數企業都選擇了由名人代言,期許利用名人戰術在市場份額中分得一杯羹。迅速占領市場。代言人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其實就是指為企業或組織的贏利性或公益性目標而進行傳播服務的特殊人員。名人代言的廣告可謂比比皆是、名人經濟實際上就是"眼球經濟","注意力經濟",吸引消費者注意,產生共鳴,最后促成購買。企業做廣告的目的就是賺取最大利潤,名人代言至今仍然是企業產品成功銷售的法寶。結合今天我們節目重點關注的案例,我國《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也有明確規定。廣播電視播出藥品、醫療器械、醫療和健康資訊類廣告,禁止含有宣傳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醫生、專家、患者、公眾人物等形象做療效證明的內容。"廣播電視禁播名人醫療廣告"的新聞,就是由這條規定概括而來。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傳楷、本節目的特約評論員包華一起探討本期話題。
包華:對于今天關注的黃金被產品,它的產品質量以及產品生產廠家和銷售商之間的合作關系這一點,我認為存在巨大的質疑。首先關于產品質量,說是自發熱的材料、火山巖的材質,但據我了解火山巖本身只有一個阻熱的功能,沒有自發熱的功能,雖然我不是專家,但是我認為火山巖自己是不會發熱的,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廠家一直在說那是銷售商的市場宣傳口徑,跟我廠家是沒有關系的,可見廠家跟商家之間的合作是非常松散的。但是我們必須要強調一點,如果商家在進行虛假宣傳甚至于誤導消費者的情況下,廠家應當終止跟商家的合作,但很遺憾的看到我們廠家還在供貨。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認為產品質量、廠家和商家合作都是有問題的。
主持人:鄭律師您認為整個案例當中主要的問題出在哪個環節上?
鄭傳楷:首先我個人沒有參與過電視購物,但是以我個人的經驗結合本期案例,今天我們看到這個案例恐怕不是個案。我認為電視購物本身存在的問題可能有以下兩個,首先電視購物的盈利模式有很大一部分的成本都是電視廣告,實際上分攤到生產商的成本是比較低的,也就是說我花一個價錢購買的商品,很多東西都是泡沫、都是包裝,而實質上的東西價值并不是很高,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我們所能看到的電視購物廣告通常是非黃金時段,它的受眾主要是老人以及居家主婦,這部分人群的社會經驗包括判斷能力都是相對比較低的,所以我建議大家在觀看電視購物廣告的時候,一定要抱有謹慎的態度,審慎的去選擇電視購物的產品。
主持人:包華你認為這個個案當中所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是在哪個環節上?
包華:我認為可能主要反映在名人代言,這次消費者反復強調是因為看了名人代言的廣告才去購買的,她認為名人是可以相信的,當然我們相信名人本身具有一個比較高的社會地位和社會知名度,在這種情況之下,大家對于他的信任可以讓名人所代言的產品有所受益,也就是說大家可能會認為名人的信用是產品的信用,名人的社會效益就會是這個產品的社會效益,會有一個關聯想法。所以如果沒有名人代言,消費者可能不會購買這樣的產品,同時即使購買了也不會有這么大的心理落差。所以名人代言產品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來說,應該是今天案例的一個核心焦點。
主持人:現在看來名人代言現在是一種普遍的市場的做法,兩位怎么看待這種市場現象?
包華:我認為從名人代言本身而言無可厚非,應該說一個好的產品如果進入到一個好的宣傳途徑中去,或者被大家所認可的這樣一些知名的人士介紹給我們廣大的消費者,讓消費者通過使用產品而獲得效益,我覺得是好事情,沒有任何問題。關鍵是如果我們名人代言之后,發生了產品質量出現瑕疵,服務出現瑕疵,虛假宣傳甚至于誤導,出現這樣相應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發生的時候,我們的名人代言到底起到一個什么樣的作用,名人起到一個什么樣的法律位置,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這點可能是我們廣大消費者需要關注的。
名人代言食品廣告需承擔連帶責任 向其他產品擴展將是大趨勢
主持人:鄭律師請教一下您,如果說名人代言的產品名不副實,代言人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鄭傳鍇:按照我們國家的食品安全法第55條,社會團體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這是我們國家對于名人代言或者說個人代言規定相應的連帶責任最清楚的一項,至于其它類的產品目前還沒有具體的規定,我想這會是一個大的趨勢。
主持人:在名人代言名不副實的情況之下,消費者怎么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呢?
包華:首先還是要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主張相應的權利。另外如果名人代言,我想不僅限于名人代言,還包括其它的電視廣告存在虛假宣傳,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下,消費者還可以向當地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比如說電視臺或者電臺播送這種虛假廣告,還會由當地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對相應的媒體做出處罰。
主持人:正如剛才鄭律師所言,這個問題其實第一責任人還是在生產銷售這個環節上。再回過頭來到生產銷售這個環節上來看一下,王阿姨還向我們記者反映說她曾經要求過去這家星光購物的辦公地點,但是被拒絕了,始終不告訴她在哪里辦公,結合我們之前調整到的情況,為什么這樣的公司還可以堂而皇之的繼續進行銷售呢?
包華:對于電視銷售、網絡銷售的一些公司而言,都沒有很準確或者具體的辦公地址,即使有一個很具體的辦公地點,這些機構也不希望消費者知曉或者上門跟他進行關于買賣方面的一些溝通,他認為可能會比較麻煩,不太好處理。對于這樣的一些公司在進入到電視銷售渠道的時候,肯定向電視臺提交過相應的營業執照、產品的相關資料以及生產生產資質等一系列的手續,所以我個人理解來講,這家機構應該說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對于消費者來講,它可能不是一個陽光之下的機構,可能是一個影子機構,這樣的機構不要輕易的跟它進行交易,不然很難在現實生活中跟它進行相應的產品質量方面的溝通。
鄭傳鍇:我同意包華所說的,任何一家只要在電視臺進行廣告播放的經營主體,都會在電視臺進行備案,并且我們認為他都會進行依法的、合法的注冊。但是它經過合法注冊不等于誠信經營,首先我認為作為電視媒體應當有審慎的審查義務,另外我們提示消費者,在找不到經營地點的時候,可以登錄當地的工商部門開辦的網站進行查詢,只要它經過合法注冊都會有注冊地址,消費者可以憑著這個注冊地址去找經營主體進行協商。
主持人:還有一個就是黃金被的生產廠家天津多樂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了,是備案注冊的,而且公司工作人員也堅決表示自己的公司產品沒有任何的問題,說他們是被造假給害的,也是受害者之一。包華對他們的說法持什么樣的態度?
包華:我認為這個答復不盡如人意,我們假設工作人員的答復是對的,是真實的,如果消費者買的確實是假的,真的到底是什么樣的,真的產品到底在哪銷售,真的產品銷售的廣告究竟應該是什么樣的,在這些內容里面來講工作人員并沒有給答復,他說他自己是被造假害的,但是他并沒有告訴我們消費者什么才是真實的。在這種情況之下作為一個媒體進行采訪,或者說他可以主動去表達自己真實產品的正面宣傳的機會,為什么我們生產廠家并沒有去把它放棄掉?沒有去抓住這樣一個正面宣傳的機會,我認為存在這樣的質疑的情況之下,我對于工作人員的答復本身是持有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