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有網民近日爆料稱“云南公車大年初一上香”,事件引發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質疑,如何治理公車私用的頑疾再次引發公眾的探討。
記者從云南省紀委了解到,涉事車輛分屬云南省政府辦公廳及保山市,將對相關人員嚴肅處理。
網曝:公車大年初一去上香
1月31日晚,騰訊微博網友“閔云霄”發表微博,稱“接網友舉報:大年初一(非上班時間),兩輛車牌號隸屬于云南省直機關的轎車前往昆明盤龍寺,混在燒香拜佛的人群中,說明官員可能涉嫌利用公車前往寺廟上香。希望相關單位解釋,也請網友們幫忙指認這兩臺車所屬單位”,微博后附有4張照片,顯示牌照為云OV1536的越野車和牌照為云AA9734的轎車在路上行駛,其中一張照片中云AA9734的轎車就位于寫著“盤龍寺”的指路牌下。
這一消息曝光后引發了公眾廣泛質疑。一些網友認為應當嚴肅查處,如騰訊微博網友“黃達”說:“拿著老百姓的納稅錢,這么囂張!請有關部門查處”。
調查:兩車分屬云南省政府與保山市
被曝光的兩輛公車,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云AA9734是云南省政府辦公廳車隊的車,云OV1536則屬于保山市政府。
云南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室相關負責人稱,涉事的“云AA9”牌照車輛為云南省政府辦公廳保衛處車輛。經查,1月23日下午4時許,該處職工趙某接到其78歲母親電話,稱其在盤龍寺上香時扭傷右腳踝關節,趙某在經請示處領導同意后,駕駛該車前往盤龍寺將母親接回家中。“趙某一事確屬公車私用,我們將對涉事的該處領導和趙某進行嚴肅處理。”該負責人表示。
保山市政府辦公室則回應:經查,涉事車輛所掛的“云OV”牌照原為保山市交警支隊業務用昌河微型車所掛號牌,該車因使用年限較長,去年10月市交警支隊辦公室收回該號牌準備報廢。保山市政府今年春節期間接待任務重,車輛不夠用,向保山某企業借了一輛大眾途銳汽車送客商到昆明。為通行便利,2012年1月21日,市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王某某,根據市政府辦相關領導安排,到市交警支隊要求安排一塊牌照接待期間掛用,經市交警支隊分管領導同意后安排該號牌臨時掛用。該車由市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王某某駕駛,送客商到昆明,應客商要求于1月23日到盤龍寺參觀。“云OV”號牌已于2012年1月28日收回。
保山市政府高度重視此事,責成市政府辦公室吸取教訓,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責成市交警支隊嚴格車輛牌照管理,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因市交警支隊外借車輛牌照屬違規行為,經保山市紀委研究,責成市公安局紀委對市交警支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延伸閱讀:公車私用難禁,癥結在哪?
“云南公車大年初一上香”事件發生后,不少網友對公車私用現象進行了解剖。
一名騰訊邵陽市網友質疑:為什么老是網友曝光了查處才來了呢?難道政府真的管不住公車私用了嗎?
關于公車私用的禁令眾所周知,但每年都有不少公車私用的事件發生,公車私用可謂“頑疾”。云南省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李進參認為,類似事件頻頻發生,從事發狀況分析,當事人絲毫不避諱,可以說連遮掩的心思都沒有。這一方面說明公車私用的普遍,另一方面也說明當事人從思想上根本沒把公車私用當成什么大事。
記者看到,就在今年元旦期間,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還下發通知“切實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的監管,除特殊工作需要外,節日期間公車一律封存,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車”,但最終仍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足以說明僅靠見子打子的提醒是不夠的,關鍵還是要建立長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