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開車到福建省寧化縣旅游,途經一大型超市,想進去買點特產回家,就將車停放在這個超市的停車場里。當我從超市回來取車時,卻被保安告知“購物未滿30元,需交3元停車費”。
停車場入口既沒有收費告示牌,又無口頭告知收費標準。因此,我和保安理論起來,他們卻蠻橫地說,這是超市規定,如果不交就不讓車開走。為了趕時間,我極不情愿地交了3元停車費,但索要發票時,對方卻說沒有。遇上這樣的事,旅游的快樂頓時煙消云散。本以為我的遭遇是個案,沒想到回家上網一搜索,發現和我有相似遭遇的網友竟不在少數。
超市開設停車場本應方便顧客,然而不少超市為了商業利益,在既不設立收費告示牌又無繳費正規發票的情況下,對不滿超市規定購物額的顧客收取停車費。另一方面,因無明確監管部門,各超市停車場收費標準不一,其責任義務也不明確,導致超市與顧客的糾紛不斷。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強監管,切實將超市停車收費規范起來。
江西石城縣 陳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