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陳強、孟慶利報道:70萬元買的豪車,開了僅2123公里,卻出現發(fā)動機燒機油的問題。車主直稱“坑爹”,認為車子質量本身有問題,還指經銷商未經允許就拆檢,要求換車或退賠。但經銷商認為按照購車協(xié)議,只能修不能換,并稱這是“行規(guī)”。法律專家指出,雖然10月下旬,國家質檢總局對其起草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舉行了立法聽證會,但未設定確切的時間表,目前汽車消費者退貨要求仍面臨法律空白。
新車發(fā)動機竟燒機油
10月27日,廣州車主陳先生開著捷豹XF3.0準備回家。半路上,發(fā)動機機油壓力報警指示燈突然亮了。“不會吧,機油不可能這么快就沒了?”陳先生心里覺得不可能,自己買這部車看重的就是車的性能。據陳先生介紹,他是今年5月19日買的車,現場提車,包括上牌花了將近70萬,“平常都是用來代步,沒有跑過長途。”當晚,陳先生吩咐自己的司機第二天開車去檢修一下。
10月28日一大早,陳先生的司機把車開到位于天河區(qū)東部的廣東中汽南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簡稱南汽銷售)的4S店。據該司機介紹,4S店里的維修人員先從外部檢查了一下,沒有發(fā)現漏油。維修人員接著拆檢火咀,發(fā)現汽車六個汽缸中有一個燒機油。這一說法,得到南汽銷售售后服務部服務經理李先生的確認。李經理說,當時無法判斷具體是什么原因導致燒機油,便要求車主把車留在店內,進一步檢查。李經理說,“這種情況很少見”。
據了解,機油是發(fā)動機潤滑油的俗稱,用來潤滑引擎內部件防止干摩擦損壞發(fā)動機,同時也有清潔、密封、冷卻、防銹等作用。所謂“燒機油”,是指機油進入了發(fā)動機的燃燒室,與混合氣一起參與了燃燒。車輛出現燒機油現象,嚴重者發(fā)動機潤滑不足,會使引擎造成難以修復的損傷甚至報廢。
4S店未經允許就拆檢?
陳先生司機說,10月31日晚上6時多經銷商打電話給他,“說是無法判斷什么原因導致燒機油,然后說捷豹英國那邊的廠家要求拆檢發(fā)動機。還告訴我,店里打算第二天就拆檢。我立馬向老板請示,他說不希望拆檢發(fā)動機。” 于是,陳先生司機立刻打電話給李經理,“大概7點多鐘,對方說已經拆了。”
維修單顯示,南汽銷售維修人員先后拆檢進氣系統(tǒng)、拆檢汽缸蓋、拆檢汽缸活塞,發(fā)現進氣系統(tǒng)沒有異常,用內窺鏡檢查汽缸也沒有發(fā)現有裂紋,進氣門及氣門油封等也良好。李經理說,我們是正規(guī)經銷商,每一步行動都會與消費者溝通,“如果沒有當面協(xié)商,也會電話溝通。拆檢這件事,我們也是與車主溝通好之后才進行的。”不過,他也承認沒有簽署知情書,“我們在電話里已經溝通好了。事實上,第一天把車送過來的時候,我們就說可能要拆檢,但需要經過廠家的允許才行,不敢擅做主張。”據李經理介紹,廠家一直通過遠程操作,指導檢修。
車主陳先生則稱經銷商未經允許就拆檢,至于李經理稱拆檢已與自己溝通協(xié)商的說法,他表示:“這完全是假話,我們都可以對質的。”
經銷商堅稱只修不退
11月1日,陳先生提出,要不退車,要不退賠。“只開了區(qū)區(qū)2000公里,就出現問題,這說明車子本身就有質量問題,應該給我換車或者退賠。”據了解,購車時約定的售后服務協(xié)議是3年10萬公里保修,但沒有具體約定如果車子出現質量問題,如何進行賠償。
“目前初步結論是氣門滲漏導致機油進入汽缸,致使燒機油,但最終結論還需進一步的研究,過幾天才能給出確切結論。”11月2日,李經理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每一個行業(yè)都有行規(guī),只能盡量按規(guī)定服務。“哪里壞了,就修哪里。我們只是經銷商,無權做主是不是換車或退賠,但會盡量幫車主爭取最大化的權益。”
11月4日下午,陳先生與代理律師再次找到南汽銷售,結果發(fā)現4S店仍未發(fā)現問題所在,“4S店向廠家申請更換發(fā)動機和總成,廠家竟然說換個缸蓋試試。”“他們說之所以拆檢發(fā)動機,是用排除法檢查,檢出哪里出問題就修哪里。”但在陳先生看來,這車本身就存在質量問題,“未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就拆檢,而發(fā)動機經這么一拆檢,連一般二手車都不抵。換車或退賠,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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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三包”已聽證待實施
今年10月26日,國家質檢總局對《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舉行立法聽證會,其中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家用汽車產品售出后30日之內,出現因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車身開裂、制動系統(tǒng)失效、轉向系統(tǒng)失效、燃油泄漏等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退貨。”
聽證會上,16名聽證代表一致歡迎或支持汽車三包,希望盡快出臺。 陳強、孟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