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萬壽園公墓內的“玉蓮花”墓位
本報記者 劉燕 攝
核心提示
近日,三原縣萬壽園公墓爆出“炒墓”黑幕。
自2004年以來,西安、咸陽等地近千人先后投資了三原萬壽園的墓位,他們中少則投資一兩萬元,多則幾十萬元。不少人后來不僅沒有領到承諾的“高回報”,連投資本金也無法要回。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從2004年到2006年底,西安、咸陽有近千人在位于三原縣境內的萬壽園購買了投資型墓位,他們中少的買了一兩座墓位,多的竟買下20多座墓位,購買者還不斷介紹親戚朋友加入進來。一時間,三原萬壽園公墓的投資型墓位成為“炒墓”圈里的搶手貨。
2006年底,正當該墓園墓位如“滾雪球”般不斷增加時,原來設在西安、咸陽的辦事處突然消失,別說領不到當初承諾的“高回報”,投資墓位的本金也要不回來,這讓所有投資者都傻了眼,而他們中大多數是老人,為了買墓位,不少老人拿出的都是養老金。
投資心切 整個感覺就像買房挑戶型
2006年3月份,經熟人介紹,李女士在萬壽園公墓駐西安辦事處,購置了該公墓“菩提苑區”的“玉蓮花”墓位一座,“當時,墓園的辦事處就設在西安市東大街百盛國貿大廈七層,墻上掛滿了相關批文。”據李女士回憶,辦事處的一位經理見她對購買墓位有興趣,不厭其煩地講了一大套投資墓位如何獲利的道理,并承諾兩年后,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筆大利潤,如果中間需要資金還可退還本金。
在辦事處的產品展示間,還有按原比例安放的以“玉蓮花”、“萬壽陵”等名稱命名的多種墓位樣品供投資者現場了解,熱情的業務員會一直在邊上耐心解答購買者的疑慮,“當時整個感覺就像是買房子、挑戶型”。在輪番的宣傳下,李女士拿出僅有的1萬元存款,加上借來的3800元,購置了該墓園“菩提苑區”的“玉蓮花”墓位一座,并簽訂了購買協議。
希望成空 墓園辦事處突然神秘消失
根據業務員介紹,兩年后此墓位會升值到17800元,屆時,辦事處開設的“殯儀服務公司”可以為投資者牽線,將墓位轉賣給使用者或備用者,投資者可獲利4000元。令李女士沒想到的是,2006年8月份,當她到辦事處詢問墓園情況時,發現大門緊鎖。打聽后才知道辦事處又搬到西安市北大街秋林大廈樓上。而自2007年2月直到現在,設在此處的辦事處突然人去樓空。
辦事處消失的消息傳開后,曾購買過墓位的人都慌了神。李女士說,當時購買墓位時,就是沖著《墓位權證書》上蓋有“三原縣民政局”監制字樣的專用章,辦事處消失后,當他們找到三原縣民政局時,對方卻稱,墓園經營權已承包出去了,證書蓋的公章根本不是民政局的,是假公章。
工作人員 “炒墓”屬承包人私下行為
萬壽園墓園位于三原縣陵前鎮樓底村的半山腰上,也是目前三原縣經民政局審批的惟一一家公墓,自1997年籌建至今因經營不盡如人意,目前,墓園中開發的墓位僅僅賣出去了一部分。由于承包方不見了蹤影,墓園安葬區不少墓位的建設都處于停工狀態。
據墓園工作人員焦景安說,從2004年,墓園的經營權就被他人承包了,由承包方對墓園進行開發建設。對于去年8月在西安、咸陽等地公開向活人賣墓位,甚至是投資型墓位的行為,該工作人員稱以前確實發生過這樣的問題,這主要是承包方的個人行為,并沒有向墓園主管單位匯報。據其說,去年8月份發現承包方私自賣墓位后,三原縣民政局下屬的殯葬管理所就派他和另外一名工作人員到墓園負責監管工作,所有購買墓位的人都必須持家屬的火化證明,到墓園辦公室辦理墓位購買手續。
對于已售出的“投資型”墓位如何處理,工作人員無奈地說,只能先登記,等待主管部門的解決方案。本組稿件由本報記者 劉燕 陳櫻 采寫
業務員曝內幕
“炒墓”就是非法集資!
萬壽園公墓是如何銷售的?“炒墓”背后又有怎樣的內幕?采訪中,一位曾在萬壽園駐西安辦事處做銷售工作的業務員面對記者說出了“炒墓”背后鮮為人知的情況。
報料1:每天經歷傳銷般“洗腦”西安市民劉榮(化名)2005年10月經朋友介紹加入了萬壽園駐西安辦事處,做銷售工作。他回憶說,兩個多月的銷售墓位工作,每天都經歷著傳銷般的“洗腦”過程,經不住別人鼓動,他也在該墓園購置了三座墓位。直到兩個月后,劉榮因“業績太差”被踢出“炒墓”圈子后,才看破了此中玄機,“其實這就是非法集資!”
“當時聽說,每個業務員底薪300元,做成一個投資者,可獲提成800元。”劉榮以為和售樓公關沒區別,但上班后發現了問題。“早上9點打卡上班后,總要由經理等骨干給業務員們上課,有一兩百人的規模,講授殯葬文化知識、成功學思想等,鼓動所有人要積極發展客戶。每天下午6點打卡下班時,還必須填寫‘作業表’,明確第二天要發展哪幾個客戶,如果沒有目標,就會挨批,還被要求寫明‘今天沒成果,明天繼續努力’的話鼓舞自己。”
報料2:提成上去了,親朋被拉下水了劉榮說,業務員的任務是不斷宣揚“殯葬行業是朝陽產業”的理念,甚至給投資者灌輸購買墓位就是投資“精品小房產”的思想,勾起更多人的“致富夢”。“業務員也被分成小組比拼業務。有的人一個月能做成十多個,提成上去了,但親朋好友都被拉下水了。”
報料3:賣出的墓位很多是“空位”劉榮說,把墓位當商品賣出去,借機賺投資者的錢是現在不少公司進行“炒墓”的最終目的,而他們打的幌子都是能為投資者帶來高收益,以此吸引人們去認購墓位。劉榮告訴記者,開頭購買墓位的人發現其中問題后,不少人都要回本金撤了,可業務員為了能賺到錢,就靠親戚傳親戚,朋友傳朋友,瘋狂聚集人購買,其實最后很多賣出的墓位都是“空位”,連號碼都沒有,至于此前承諾的殯儀服務公司“一體化服務”和墓園景觀式綠化,根本不可能兌現。
縣民政局回應
承包方私刻公章賣墓位
國家規定,只有持死亡、喪葬證明才能購買墓位。但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三原萬壽園公墓不僅面向在世的活人銷售墓位,還公開在西安、咸陽違規大肆銷售“投資型”墓位。在購買者拿到的《墓位權證書》竟然還印有“三原縣民政局”監制的專用章。對此,墓園主管單位三原縣民政局副局長魯新社接受了記者采訪。
是否經過民政部門批準?
回應:《墓位權證書》上蓋的公章是私刻的
魯新社稱,萬壽園公墓籌建起來后經營情況一直不好,為了籌集建設資金,2004年墓園與陜西宏宇保健品公司簽訂了為期20年的承包協議,由承包方負責墓園的建設和經營。在沒有經過民政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從2004年開始在西安、咸陽私自設立辦事處向外違規出售墓位。經調查,其《墓位權證書》上蓋的公章是私刻的,根本不是民政局的章子。這意味著購買者手中現在持有的墓位證明也屬非法。
魯新社說,按照省上的規定,只有《骨灰安放證》才是證明公墓墓位的有效證書,而現在辦事處給購買者辦理的《墓位權證書》根本就無法證明。
為何兩年未發現承包方違規行為?
回應:承包方在事情敗露后不再露面
該負責人說,按照當初簽訂的承包合同,所有墓位的購買手續都應在墓園辦理,但民政局管轄的范圍就是三原縣,其在西安、咸陽設立辦事處平時在檢查中根本發現不了。去年8月份,經群眾舉報和檢查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民政局立即對此事展開調查,責令承包方立即撤銷其設立的辦事處,沒想到承包方在事情敗露后就不再露面,目前,局里已經向三原縣公安局報了案。
已經售出的墓位如何處理?
回應:等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
據了解,三原縣民政局還未與承包方陜西宏宇保健品公司解除承包關系,墓園的開發建設工作目前處于停滯階段。對于已經售出的墓位如何處理,魯新社說,現在只有等著公安機關結果出來后再說。
“炒墓”最高將罰50萬
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聯合民政部在南京市召開《殯葬管理條例》座談會,正在研究制定中的《殯葬管理條例》(修改稿)第十九條明確指出:“公墓經營單位應當憑用戶出具的死亡證明出售墓穴用地,不得為沒有出具死亡證明的人出售墓穴。”一旦出現違規現象“縣級民政部門將有權對公墓經營單位處以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