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行機動暗訪組記者 王黎明
2001年7月,山東招遠市農民丁建業從山東省農業科學院蔬菜研究所購買了一批能耐寒-13℃的甘藍種子。當時當地的最低氣溫為-7.3℃,而丁建業等7戶農民定植的88畝甘藍卻全部被凍死,農民直接損失達40余萬元。農業部農作物種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檢驗表明,該甘藍種子質量不合格。
在問題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農民丁建業上書溫家寶總理。2004年7月23日,山東省長韓寓群、副省長陳延明對此事作出批示,要求調查清楚。山東省農科院隨即成立調查組調查種子事件。2004年7月27日,山東省農科院的調查結果--“關于招遠甘藍種子一事的情況匯報”(以下簡稱情況匯報)出爐。
情況匯報除承認丁建業從蔬菜所購買種子事實外,對農戶反映的其他情況全部予以否認。
山東省農科院的代理律師郝國慶對丁建業坦言:溫家寶總理已對此事作出批示。種子事件如果屬實,乃是山東省第一坑農大案。
“是農戶說謊還是山東省農科院欺上瞞下,記者于2005年3月9日趕赴山東進行調查。
農科院售出假種子
2001年12月19日,山東招遠市道頭鎮(現為齊山鎮)南寨子村村民丁建業望著自家田地里的10畝甘藍不禁放聲大哭:進入11月中旬以來,田地里的甘藍就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凍傷,絕大部分葉球呈腌漬狀,到12月中旬后,甘藍全部被凍傷,徹底失去商品價值。按照當時市價,直接經濟損失為5萬元之多。
讓丁建業痛心的甘藍種子來自山東省農科院蔬菜所。
2001年7月9日,丁建業受農民王奎南、路建敖、唐桂忠、李春忠、于建河和王振華的委托來到省農科院蔬菜所購買甘藍種子。工作人員張玉勛、劉立峰向他推薦天正冬冠3號和冬冠1號種子,稱其品質好、產量高,是不可多得的好種子。其中,工作人員還特意向丁建業強調了冬冠3號種子的優點:能在-13℃的低溫下露地過冬。記者找到了一份由山東省農科院蔬菜研究所主辦的“科技報”,對于冬冠3號的極耐嚴寒性,報上有明確的介紹:耐嚴寒,在-13℃低溫下能露地越冬……。
丁建業于是購買了270包冬冠3號種子和30包冬冠1號種子,共計5700元。
回到家后,丁建業除自留部分外,把剩余的種子分發給其他農戶。按照蔬菜所的種植要求,農戶們共定植了88畝冬冠3號甘藍,若干畝冬冠1號甘藍。當年冬天,包括丁建業種植10畝在內的88畝冬冠3號甘藍被凍傷徹底失去商品價值,而冬冠1號甘藍長勢良好。
根據蔬菜所對種子的介紹,甘藍被凍傷的唯一可能性就是當地最低氣溫超過了-13℃。那么當地當時的最低氣溫是多少呢?招遠市氣象局于2002年12月9日為農戶們出具了“招遠市2001年11月10日至12月24日的最低氣溫證明”。記者注意到,該證明顯示,當時招遠市的最低氣溫為-7.3℃,出現的日期為12月23日。
很顯然,丁建業購買的冬冠3號甘藍種子與其介紹 能在-13℃的低溫下露地過冬并不相符。那這批種子出了怎樣的質量問題呢?
2001年12月30日,招遠市蔬菜站出具了“關于丁建業冬甘藍生長情況鑒定意見”。意見主要內容為:實際長相與品種性狀不符。觀測情況是甘藍葉球90%以上為牛心形,而冬冠3號應為高球形;凍害嚴重。經鑒定,現種植的冬甘藍-5℃即發生凍害,實際生長期與品種介紹不符。
在山東省農科院蔬菜所對招遠市蔬菜站出具的鑒定意見表示異議后,招遠市人民法院于2003年5月23日委托農業部農作物種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對丁建業提供的“天正冬冠3號”甘藍種子進行檢驗。2004年3月3日,檢驗報告完成。報告的主要內容為:對已完成包球的植株進行了形態性調查,595株為牛心形,與包裝標識不符,占包球植株數的86.2%;本試驗中鑒定品種大部分植株未能越冬。
檢驗結論:依據GB16715.4-1999判定樣品質量不合格。
2005年3月9日,接受記者采訪的丁建業直言道:“省農科院還賣不合格種子,真是讓人想不通!”更讓他想不通的是省農科院對待種子事件的態度。
艱難索賠路
2001年11月中旬,眼看地里的甘藍被凍傷,丁建業連忙電話聯系蔬菜所,希望對方能派科技人員來指導農戶,直到11月30日蔬菜所的張玉勛、劉立峰才趕到招遠。二人給出的解決方案是收割甘藍。農戶們拒絕了這個方案,原因是:甘藍還在生長期,而當地的氣溫也沒有達到-13℃,即理論上甘藍不會被凍傷;根據經驗,甘藍的理想售價應該在來年1月份,現在收割沒有經濟效益;最主要的是,蔬菜所并沒有給農戶解釋甘藍出現凍傷的原因。
當晚,丁建業要去濟南出差,剛好與要趕回濟南的張玉勛、劉立峰二位同住萊西交通賓館。丁對種子質量問題向張、劉二位提出疑問,交談中張玉勛猛然說道:“種子在包裝時把品種裝錯了!”承認裝錯種子后,張隨即給出解決方案:把甘藍全部改成胡蘿卜育種,育出的種子由蔬菜所全部回收。丁建業考慮到胡蘿卜育種從來沒干過,風險太大,拒絕了張的方案。
2001年12月中旬,招遠又出現了一次寒流,農戶的甘藍全部出現凍害,失去商品價值。丁建業在這期間一直與蔬菜所聯系,對方再也沒派人來察看甘藍凍害情況。12月29日,丁趕到濟南,向蔬菜所領導反映甘藍受損情況,對方的答復是:調查后再說。
丁建業后來再與蔬菜所聯系,辦公室電話沒人接,所長手機也處于關機轉狀態。無奈之下,丁向當地消協投訴。招遠市消協了解情況后即通知蔬菜所,要求對方派人來招遠解決種子事件,蔬菜所不予理睬。招遠市消協又通過山東省消協聯系蔬菜所,對方依舊不理不睬。
消協見調解不成便告訴丁建業:這事只能通過法院解決了。從未走上法庭的丁建業于2002年7月將山東省農科院蔬菜所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88畝甘藍的損失。
在交了訴訟費1610元,種子鑒定費3000元后,丁建業又無數次離家往返于招遠市和濟南市,期間花費早已過萬元,而自己又因忙于官司,疏忽了對田地的管理,造成收成減少,家人生活陷入無米下鍋的尷尬境地。“打官司對農民太難了!”這是經過近兩年訴訟經歷后丁建業最深的體會。
在經濟和精神的雙重壓力下,丁建業無奈之下于2004年4月與蔬菜所庭外和解。蔬菜所按照每畝3300元的價格賠償丁建業個人所種植的10畝甘藍損失共計3.3萬元。
上書總理訴實情
對于其他6家農戶78畝甘藍的損失,蔬菜所并不愿意賠償。
“你為什么不像丁建業一樣去告蔬菜所?”2005年3月9日,記者向農戶李春忠問道。“我用什么去告呀?丁建業折騰了兩年,消耗的錢和蔬菜所賠他的錢都快一樣多了!”很顯然,高昂的訴訟花費成了李春忠起訴蔬菜所的攔路虎。
現實的拮據生活使李春忠不得不把自己的維權方式變得更經濟。
2001年,李春忠的身份還是招遠市玲瓏輪胎廠農場場長,日子倒也殷實。聽丁建業說甘藍種子不錯,他決定在農場里種植22畝。本指望22畝甘藍能給自己帶來不菲的收入,但到頭來卻顆粒無收。分文未收的他還要賠上田地承包費、種子、化肥等費用,折算下來,他還欠單位3.9萬元。沒辦法,他被迫辭掉農場場長職務做起了后勤維修工,所欠單位的錢則每月從他工資里扣除。
農戶于建河和李春忠一樣因為種子事件債臺高筑。而農戶王振華干脆對種地失去信心,現與丈夫一起在東營打工。
打不起官司又想索賠的農戶們想到了一個簡單的維權方式--直接給總理寫信反映情況。
2004年5月和7月,丁建業等幾位農民以“我們被假種子害慘了”為題向總理寫信反映情況。假種子事件很快得到了高層的關注,2004年7月23日,山東省長韓寓群、副省長陳延明對此事作出批示,要求調查清楚。
山東省農科院隨即成立調查組對種子事件進行調查,看上去,事實將很快水落石出。幾位農民滿心等待一個不錯的結果,但事情的發展遠沒有丁建業們想象的簡單。
質疑情況匯報
2004年7月27日,山東省農科院的調查結果即“關于招遠甘藍種子一事的情況匯報”出爐并呈送給山東省領導。
情況匯報中除承認丁建業從蔬菜所購買種子一事外,對農戶反映的其他情況全部予以否認。
農科院在其情況匯報的附件一“關于招遠市甘藍種子質量糾紛賠償案的情況說明”(以下簡稱情況說明)中對農戶反映的情況進行了否認,并提供了自己的調查結論。
記者經過調查后發現,農科院與農戶之間關于種子事件的主要分歧為以下三點:
1、招遠市人民法院有無對農業部農作物種質檢驗測試中心(濟南)的檢驗報告予以采信。農科院的情況說明第4頁下部寫道:“……該檢測樣品由丁建業提供,未經當事者雙方封樣認可……不具代表性,法院沒采信。”法院有無采信呢?記者找到了招遠市人民法院關于丁建業與農科院種子案件的開庭筆錄,在該筆錄的第94頁寫道:“因被告對招遠市農業部門鑒定不服,申請重新鑒定,本院委托農業部農作物種質檢驗測試中心進行了鑒定(出示鑒定書),原、被告質證。原:無異議;被:無異議。雙方對報告無異議,本院予以采信。”可見,法院對鑒定報告采信了,并非農科院所說“法院沒采信”。
2、丁建業等上書總理信中所提及的6戶農民真實與否。在農科院情況說明第5頁寫道:“……丁建業等信中所提到的6戶農民不真實。據我院蔬菜所委托律師郝國慶調查:信中所列舉的6人中,無萊州市驛道鎮人。經查詢萊州市常住人口,驛道鎮沒有王奎南、路建敖、唐桂忠……,這足以說明丁建業受6戶農民委托是假,有明顯的欺詐行為。”丁建業信中是怎樣提及6戶農民的呢?記者在信中看到有關幾戶農民的介紹是這樣的:“我們是山東招遠市道頭鎮菜農丁建業、王奎南、路建敖、唐桂忠、李春忠、于建河和萊州市驛道鎮菜農王振華……”很顯然,農科院的情況說明中關于6戶農民的說法至少有兩點錯誤,第一,農戶王奎南、路建敖、唐桂忠、李春忠、于建河為招遠市道頭鎮人,而不是農科院所說萊州市驛道鎮人,所以在萊州市找不到這幾人實屬正常;第二,本是招遠的菜農,農科院的委托律師郝國慶為何跑到萊州市去調查,這本身就是錯誤。另外,在招遠期間,記者分別與唐桂忠、李春忠、于建河等菜農見面,證實他們確實為招遠農民種植了冬冠3號甘藍。
3、甘藍凍傷是屬種子質量問題還是種植技術問題。農科院的情況匯報和情況說明中強調種子不存在質量問題,主要理由為甘藍種子入庫后,進行了嚴格的質量檢測;同批種子中,除丁建業外未出現其他有質量問題的反映等。情況說明中還特意強調:張玉勛、劉立峰同志于11月30日要求丁建業將已經成熟的甘藍在一周內收獲完畢。對于這一說法農戶們表示了強烈質疑。丁建業告訴記者:“蔬菜所當時賣種子時特意強調冬冠3號能在-13℃時露地過冬,能過冬的甘藍為何要我們11月份就收割呀,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2005年3月10日,記者來到山東省農科院蔬菜所以求證怎樣看待菜農們對情況匯報的不同意見。工作人員張傳坤告訴記者,所長及大部分所員都外出開會了,自己對招遠種子事件并不清楚。記者與他協商后,請他記下菜農們對農科院所作情況匯報的幾點不同意見,并請他轉達給相關領導。記者一再告訴對方,如果蔬菜所對菜農們提出的不同意見有自己的看法,請及時聯系記者或發送傳真。
直到截稿,山東省農科院方面一直未給記者答復。■
山東省農科院銷售假種子坑人 七農民上書溫總理
2009-02-23 20:34 《中國質量萬里行》 王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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