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兩件東西的錢,買了三件,回家的路上北京李女士的車里一直播放著歡快的歌曲。可是,讓她始料不及的是,這種實惠的“捆綁式”銷售,“綁”給她的不是實惠,被“綁架”的卻是她自己。
前些日子李女士在一家電器城買了一臺價值800元的電磁爐和1500多元的微波爐,商店還免費贈送給她一個電飯煲。結果電飯煲在使用中出了質量問題,找商家時,賣場工作人員解釋說,電飯煲是商家“白送”給她的,出了質量問題一概不負責任。
“新年來臨之際,各種促銷讓人眼花繚亂,許多商家利用打折、清倉處理、大甩賣、反季節銷售等口號吸引消費者,但是每年這個時候消費者被欺詐的投訴也隨之增加。”中消協有關負責人今天告訴記者,在各種促銷活動中,對“捆綁式”銷售應格外引起注意。
捆綁銷售涉嫌強迫多數消費者有經歷
“67.2%的消費者接受過捆綁銷售的商品或服務。由此認為,‘捆綁銷售’作為商家的一種營銷策略將逐漸普及化、大眾化。”這位負責人援引了近期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消保委對捆綁式消費狀況的調查結果。
調查表明,70.4%的消費者認為在電器、手機銷售、食品商場、美容美發行業捆綁銷售最普遍。有37.5%的消費者選擇捆綁式銷售最重要的原因是感覺價格比較實惠;56.7%消費者是因為喜歡A商品,即使不喜歡附屬B商品,也會選擇購買;76.9%的消費者認為捆綁的附屬商品質量往往不令人滿意,且不是很實用,存在強迫性。45.6%的消費者在捆綁銷售的商品或服務中遇到過侵權行為。
搭售貨品幾多差借口白送逃責任
據浙江的這項調查報告顯示,結合近幾年投訴情況,消協方面對商家捆綁銷售涉及的侵權行為做出如下描述:
有的商場、超市往往通過“捆綁銷售”、“化整為零”手段,將一些快過期或已過期的食品銷售出去。
捆綁銷售常常以“套餐搭配”的形式來吸引消費者的消費欲望。但往往是暢銷搭配滯銷的,品質好的搭配品質差的,贈品出問題,商家自行免責。當消費者在被商家宣傳的優惠價格打動、把A、B商品抱回家后,B商品往往出現質量問題,而商家往往以“白送”為借口拒絕承擔責任。
特價清倉是障眼背后陷阱商家明
中消協這位負責人同時還列舉了目前商業促銷中的種種問題,一如不良商家以“特價”為餌,借機將劣質、“三無”商品和庫存過使用期的商品夾雜在其中兜售;二如以虛假“清倉”為名,把殘次品摻雜在清倉處理的商品中坑害消費者。許多不良的流動商販租用臨時的營業用房,無證無照營業,在短期內實行虛假“清倉”,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發現質量問題再去找人時,就有可能發現商家已人去柜空。三如反季減價,消費者圖便宜購買反季商品。反季商品買到家后,一般都不能馬上使用,要長時間放置,消費者也就不易發現其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等到使用時,一些商品已超過了保修期限,即使使用不長時間就出現質量問題,也不能得到良好的三包服務。
促銷商品不退換法律從來不買賬
中消協這位負責人指出,無論是“處理品”還是“促銷品”,如果有瑕疵,商家須事先明示,以明確的方式告知消費者,但無論何等瑕疵,都不能影響正常使用、不能有質量問題,不管是“促銷”、“特價”還是“降價”的商品,商家不能對質量問題免責。各地消協都紛紛發布消費警示,其中突出的是強調無論以何種名目售出的“促銷品”,不過是商家為了促進銷量而給貨品貼上的標簽,在法律上與其他的商品并無不同之處,仍然屬于三包的范疇。商家稱“促銷商品不予退換”沒有任何依據。消費者所購買的促銷商品存在質量問題,仍然有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報北京1月22日訊
商家春節促銷手段背后玄機多
2009-01-24 17:06 法制日報 姚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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