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5月9日訊 (瀟湘晨報記者 鄧蓉 通訊員 彭春陽)限價13.7元的頭孢克洛,藥房卻以16.8元的價格銷售。昨日上午,長沙市3家藥房因涉嫌“價格違法”被查,當場被罰1000元。
長沙市民江女士在長沙開福區福城路的鴻泰大藥房買藥時,發現國家限價藥品頭孢克洛(250mg×6片),零售價本應為13.7元/盒,可該藥房卻賣16.8元/盒。江女士隨即撥打了12358價格投訴熱線,同時,還有2家藥房也因價格違法被投訴。
長沙市物價局12358工作人員受理了這幾起投訴。昨日,省價格監督檢查局和長沙市物價局舉報中心的工作人員,趕到鴻泰大藥房等3家藥店調查取證。經查實,3家藥店都存在價格違法現象,其中一個藥店銷售的頭孢克洛膠囊銷售價格高于省物價局規定的最高限價,但銷售量不大,只銷售了2盒,還有一個店銷售了3盒。
工作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對3家藥店給予當場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12358開通十年來,全省各級價格部門共受理市民咨詢、投訴、舉報274754件,通過舉報線索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37997件。
昨日,省物價局在省價格監督檢查局還正式開通了價格網絡舉報服務平臺,消費者可登錄http://www.hnswjj.gov.cn/,網絡舉報價格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