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潤文 實 習 生 王 唯
日前,本報記者在南京周邊出差,從安徽和縣進入南京到達祿口機場,60多公里的路程,途經4個收費站,公路收費高達65元,過路費高達1元/公里。
從浦口區烏江鎮進入南京124省道,遇到第一個收費站,收費是10元,道路等級為一級公路。十幾公里道路有十幾個紅綠燈,道路沒有封閉,也沒有隔離欄,行人任意穿越馬路。
從浦口上長江三橋,第二個收費站,過橋費20元。
從長江三橋上南京繞城高速公路,從南莊收費站下,收費15元。
從南莊收費站出來上機場高速,行程6公里,恰遇道路養護,車速不到20公里/小時,車輛排隊一度長達兩三公里,但機場高速收費站仍按原標準收費20元。
4家收費站均表示,他們是按規定收費,并沒有多收錢。究竟這些公路的收費有沒有問題,本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收費的三大質疑
“公路收費的投訴很多,但一直無法解決。”南京交通臺《智勇在線》節目主持人智勇說,尤其是南京周邊,公路收費情況很復雜。
作為南京最受歡迎的投訴類交通廣播節目的主持人,智勇每天接聽到的投訴電話中,對公路收費的質疑并不在少數。
智勇介紹說,從車友的投訴和他的調查了解來看,目前南京周邊高速公路收費主要存在三類問題。
問題一,高速公路不“高速”,收費標準還照舊。司機們出行選擇高速公路大都是因為它能提供快速、便捷的通行服務,但是在道路養護期間,高速公路通行速度甚至遠低于其最低限速60公里/小時,而且道路養護引起的借道行駛,增加了消費者的行駛風險。其中,寧通高速揚州段一年多來一直在道路養護,養護段長達一二十公里。
高速公路在道路養護期間服務質量直線下降,卻仍然按照原標準收費,這一做法的合理性遭到很多人的質疑,甚至有人把收費方告上法庭。
2004年7月,南京律師楊森以沒有享受到相應的通行服務為由,將江蘇寧滬高速公路控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但最終敗訴。
問題二,收費站間距過短。在路網交叉地帶,不同公路設置的收費站間距過短,導致較短的里程內,多家公路收費管理機構同時收費。如寧通高速揚州段,下高速進揚州市會途經十五里墩和蔣王兩個收費站,而這兩個收費站之間距離明顯小于50公里。
其他典型例子是滬寧高速、繞城公路連接點的雙重、二次收費問題。以及繞城公路車輛經常誤走收費站被多收費。收費高達到了1元/公里,遠遠超出小轎車0.45元/公里的江蘇省高速公路收費標準。
問題三,道路身份不明,收費標準多變。關于南京市繞城公路收費的爭論,從2009年至今已持續了不短的時間,其間,相關部門并沒有給出確切的解釋。至今,繞城公路的身份仍然是個“謎”。
南京市繞城公路當初按一級公路標準建成,總長度為51.128公里,后來部分路段按高速公路標準進行了擴建。一直按照一級公路標準10元收費。2007年11月,由10元漲到12元;2009年7月,開始按照江蘇省一般聯網高速公路收費的最低標準15元/次來收費。
然而,在執行《高速公路條例》中“收費排隊超過200米免費放行”的規定時,繞城公路卻又聲稱自己是一級公路。這種雙重收費標準引起市民議論紛紛:“需要免費放行時,它是一級公路;需要收費漲價了,它又變成高速公路了。”
公路身份迷霧重重
到底被誰收了過路費,這個問題讓記者大費周折。記者采訪了南京市交通局、江蘇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公路集團等多個部門,疑團仍未解開。
記者首先來到江蘇省交通控制有限公司下屬的江蘇省高速公路經營管理中心。該公司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主要負責南京周邊高速公路的收費,收費都是按照政府批復收費文件執行。
對于道路養護期間收費問題,該工作人員說:“你要是嫌貴,可以走別的路。”
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辦公室副主任盧志農介紹,該公司是江蘇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批準成立的國有獨資企業,負責管理的高速公路路段占全省高速公路通車路段的87%,達到4569公里。負責道路運營、管理(收費、養護、擴建、服務區管理等)。滬寧、寧通、寧連高速公路都歸該公司管理。
該公司一位吳姓女工程師堅稱他們收費合理合法。在記者的一再要求下,該工程師拿出文件,捂住文件內容,只讓記者看文件號和收費數額,聲稱其他內容是“機密”。該工程師說:“文件沒有規定我們在道路養護期間減免收費,所以我們當然應該按規定收費。”
記者問道:“法律、法規、文件也沒規定在道路養護期間就必須收費呀?服務質量降低不應該降低收費標準嗎?”
為查明南京繞城公路的身份,記者多次到南京市交通集團以及其下屬的南京市公路集團采訪,雙方相互推諉拒絕接受采訪,公路集團說采訪需要交通集團批準,交通集團說要公路集團提出申請。最終不得已接受采訪。
南京市交通集團成立于2002年,隸屬于南京市委、市政府,負責南京市繞城公路的收費管理。
南京公路集團工作人員出示收費文件后說:“上面批了多少,我們就收多少。我們收費過程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審批、核定環節涉及合理合法性問題。”
繞城公路到底是高速公路還是一級公路?該工作人員卻含糊其詞:“我們自己沒有說服力的,你到行業主管部門去了解。上面審定什么就是什么。”
南京市交通運輸局公路處工作人員表示,對于繞城公路的身份和收費漲價原因,以及排隊200米不免費放行的問題他們也無法做出解釋。
一級公路收費歸江蘇省公路局管,記者也沒得到關于124省道身份的相關解釋。
江蘇公路大部分為經營性收費
多次采訪無果,在2010年12月23日交通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本報記者就公路收費問題向江蘇省交通廳廳長游仲慶提問。
“公路收費問題比較敏感,你可以聯系我們宣傳部門來采訪。”游廳長說。
兩周后,交通廳就本報的采訪提綱給予了書面回應。
收費還貸一直是公路部門收費的一大正當理由,然而,江蘇省交通廳公路局的回函表明,江蘇省收費公路大部分為經營性收費,政府是公路經營的主體。
回函說,在江蘇省內,政府委托經營控股公司對高速公路進行收費、管理的情況很普遍。目前,江蘇省公路收費機構主要分為三類。一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收費站共57個,其中政府還貸的47個,經營性的10個;二是江蘇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共18家經營管理單位,全部為國有,除1家為還貸外,其余17家均為經營性質;三是地方投資主體共6家,全部為國有性質、經營性。
回函說,目前江蘇省公路收費都是省政府批準,省政府特許經營公司對公路進行收費、管理。收費標準分三種情況:1.江蘇高速公路基本是聯網收費,聯網收費的高速公路基本按里程計費,小車收費標準為 0.45~0.55元/公里。2.普通公路收費按次收費,絕大部分普通公路小車的收費標準是10元/次。3.跨江橋梁收費:不管是否入網收費,都是按次收費,收費標準為20元至30元/次不等。
回函特別提出,南京機場高速公路、寧馬高速公路、寧合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不按此標準執行。
記者了解到,作為江蘇門戶第一路的南京機場高速,目前收費標準是,小車20元/次,祿口鎮到機場,5公里路程收費10元。
關于高速公路養護時期是否應該減免過路費問題。回函表示,高速養護期間按標準收費,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江蘇省交通廳工作人員的解釋是,道路養護期間減免過路費在實施過程中存在一定難度,行政成本大,因為減免過路費涉及很多具體問題,減免力度等問題需要綜合多方考察。
據了解,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收費站間距不得小于50公里,收費站應該統一部署,跨省的收費公路設置收費站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對于各家經營單位各自為政,造成收費站間距過短的問題。回函說:江蘇省境內的收費站點設置均按程序進行了報批,相關收費符合國家規定。
江蘇省交通廳公路局工作人員的解釋是,收費站間距過短屬于歷史遺留問題,收費站都是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施行之前修建的。
該工作人員說:“收費站設置需要考慮很多問題,拆、建收費站更浪費社會資源,容易引起新的問題。”
關于公路身份界定問題,回函說,除了道路封閉要求不同,高速公路一般設計速度為100~120公里/小時,一級公路一般80~100公里/小時。
回函明確表示,南京市繞城公路不符合高速公路技術標準的要求,也沒有向社會公告按照高速公路進行管理。124省道不符合2003年后新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定的一級公路技術要求,但鑒于其是按舊標準修建的一級公路,“因此仍屬于一級公路范疇”。
從烏江鎮到機場,公路局在回函中給記者建議了三條可以節省過路費的路線。
本報南京1月9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