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高齡孕婦林娥不愿到正規醫院生產,卻偏愛江湖郎中,最終釀成了一起母嬰雙亡的慘劇。日前,害人的郎中張桂云被嘉定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人民幣1萬元。
林娥從老家到上海打工已經好多年,雖然早已成為母親,但在43歲時又懷上寶寶。2007年2月的一天下午,林娥覺得肚子很痛,憑著經驗她覺得孩子要出世了,于是在家人的陪同下找到江湖郎中張桂云接生。
張桂云和林娥一樣,也是外地來滬人員。張桂云在嘉定菊園新區租了間小房子,開了間小診所,平日里為附近的農民工看看小病、賣點常用藥,偶爾也會為人接生。實際上,“張醫生”僅有初中文化水平,從未接受過正規醫學教育,更無醫生執業資格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張桂云一番檢查之后,告訴林娥暫時還不會生,林隨后跟家人回去了。當天夜里,林又感到肚子劇烈疼痛,就再次由家人陪同來到張的小診所。這時,張覺得林的年齡有點大,自己給她接生需要冒很大風險,就勸林的家人將其送到正規醫院生產。林和她的家人也有自己的想法,他們覺得林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在小診所生產不僅費用少,產后護理也很方便,都不愿意走。張即安排林在小診所里待產。
次日傍晚,張見林即將臨盆,就叫來自己的姐姐幫忙,先讓林娥喝了杯紅糖水,后又為林注射了縮宮素,不久就接生下一男嬰。可惜男嬰因臍帶繞頸已經死亡,迷迷糊糊的林也血流不止。后來,張的丈夫叫車將妻子送到正規醫院治療。可惜為時已晚,林經醫生全力搶救無效死亡。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張的醫療行為對林死亡應承擔主要責任。
庭審中,張桂云覺得自己挺“冤枉”,自己本是不同意為林娥接生的,是在林和她的家人懇求下才做的。法院審理后認為,張無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律。張固然是應孕婦林娥家人的要求為其接生,但實施的醫療行為是導致孕婦林娥產后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的主要原因,張對林的死亡承擔主要責任。(文中被害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