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瑤蘭)新買的手機用了十幾天后突然發生爆炸,消費者的右腿被炸傷。事后,該消費者的母親將手機經銷商投訴到工商部門。 據了解,6月中旬,青山區工商分局自由路工商所接到消費者王女士的投訴,稱其給兒子買的一部新手機發生爆炸,致使兒子的右腿受傷。據了解,王女士家住薩拉齊,5月2日,王女士在青山區時代商廈華美通訊手機店為兒子買了一部特靈通LT99手機。5月18日上午10點左右,王女士的兒子正在上班時,裝在褲兜里的手機突然爆炸,其兒子的右腿兩處被炸傷。當日下午,王女士找到手機經銷商。經銷商答應負責跟廠家商量解決。事發后的第二天,手機經銷商去醫院看望王女士的兒子,當時王女士希望對方留點醫藥費,但對方不愿意出錢。王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門投訴。
自由路工商所接到王女士的投訴后,立刻通知手機經銷商來工商所處理問題。通過現場驗證,執法人員認定爆炸的手機就是王女士從華美通訊手機店買的。王女士說手機是花600元買的,現在兒子被炸傷,她要求經銷商賠償醫藥費、誤工費、損害費共計15000元,同時要求退還購機款。后經執法人員的協調,雙方達成一致,手機經銷商同意為消費者賠償住院費10000元,并退還購買手機款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