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消費者查看手機話費清單發(fā)現(xiàn),定制北京移動手機報被捆綁17266收取上網(wǎng)費。
訂閱3元手機報實際花費數(shù)十元
“手機話費還真得經(jīng)常查著點兒!”這是北京市的消費者劉先生近來見到朋友時,經(jīng)常要好心提示的一句話。前幾天,使用“摩托羅拉·明”手機的劉先生在查看自己的話費清單時發(fā)現(xiàn),北京移動通信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移動)把消費者定制的手機報與北京移動17266相捆綁進行收費。原本每月3元錢的手機報定制費,僅在9月份捆綁著17266便收了劉先生30元費用。
手機話費清單莫名出現(xiàn)CSD通信費
劉先生對記者說,今年八九月間,他沒有比平時多打電話,但感覺話費漲了不少。9月22日,劉先生登錄北京移動網(wǎng)站查看了自己的賬單。
在查看每月話費清單時劉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8月份的話費清單中多了一項“CSD通信費”30元。再查下去發(fā)現(xiàn),自己7月份的“CSD通信費”是19.80元、6月是16.80元、5月是18.15元、4月是15.90元、3月是5.70元……
CSD通信費是什么費用?劉先生撥打北京移動服務電話10086咨詢,想問個明白。“請問定制手機報,除每月3元的費用還有其他費用嗎”?10086接線員告知,定制手機報除每月3元的費用外沒有其他費用,CSD通信費“是您用手機上網(wǎng)的費用”。
劉先生表示納悶:“我從來不用手機上網(wǎng),也沒有定制類似服務,何來CSD通信費呢?”面對劉先生的追問,接線員表示“我們給您查查后再答復”。
9月27日,劉先生再次致電10086詢問結果。2532號接線員告訴他,的確多收了費用,北京移動人員將與之聯(lián)系,退還多收的費用。
下載手機報被收了17266上網(wǎng)費
劉先生說,9月29日,他接到10086打來的電話,“他們稱查看了我的電話清單,發(fā)現(xiàn)我有上網(wǎng)記錄,CSD通信費是撥打17266上網(wǎng)產(chǎn)生的費用。他們同時稱,因為是第一次發(fā)生這種糾紛,可以把錢退給我”。
17266是什么電話?10月9日,劉先生上網(wǎng)查詢時發(fā)現(xiàn),有不少網(wǎng)友對17266收費提出質疑。據(jù)網(wǎng)上資料介紹,部分手機設置了自動上網(wǎng)功能,如果消費者有意或者是無意觸碰了某一個按鍵,手機便會自動上網(wǎng),這時移動通信公司會通過17266開始計費。消費者往往是在發(fā)現(xiàn)自己被多收了費用后,才知道這一情況的。
根據(jù)網(wǎng)友提示,為預防誤觸碰按鍵引起付費,劉先生嘗試著修改自己手機上的一些參數(shù),以取消17266自動上網(wǎng)功能。因操作復雜,幾經(jīng)修改,終于刪除了與17266的自動連接。不料第二天,劉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定制的手機報無法下載,彩信功能也不能使用了。
10月13日晚,劉先生把自己手機上所有的圖標打開進行調整,當所有“主復位”圖標復位后,手機報能夠接收了,同時在相應的圖標下,又出現(xiàn)了17266這個號碼。
此時劉先生注意到,CSD通信費的出現(xiàn)與其定制手機報的時間大體相當。10月14日下午,劉先生登錄北京移動網(wǎng)站上查詢話費清單發(fā)現(xiàn),自己的手機每天以主叫形式撥打17266基本是兩次,分別在上午8點30分和下午18點10分。這兩個時間,與手機報下傳的時間相吻合。
訂閱手機報每月實際要花數(shù)十元
再次刪除17266,手機報又無法接收了;恢復17266連接,手機報又能接收了。反復操作后劉先生認為,CSD通信費與自己訂閱的手機報有可能被捆綁在一起。
劉先生對記者表示,北京移動稱訂閱手機報每月收3元費用,實際上,他的手機每月暗中被收取約30元左右的“無意識”撥打17266的上網(wǎng)流量費,以及由17266產(chǎn)生的10多元電話費。這樣一來,他訂閱手機報每月的實際花費在50元左右。
10月16日,劉先生再次查閱自己的話費清單時發(fā)現(xiàn),9月份他到內蒙古、河北等地出差時,因信號等原因手機報無法下載收看,他每嘗試下載一次,17266就被計費一次,且收費是按漫游加通話來計算的。
劉先生認為,北京移動將手機報下載暗中捆綁17266收取消費者上網(wǎng)流量費和電話費,是涉嫌欺詐的行為。
第一代手機用戶訂閱下載手機報要多花錢
10月20日上午10點,北京移動的兩名工作人員——負責技術支持的賈有生和負責客戶服務的朱晨找到劉先生,商談解決問題方案。記者在現(xiàn)場進行了旁聽。
賈有生和朱晨一再對劉先生解釋說,北京移動態(tài)度真誠,不存在欺詐消費者的行為。賈有生表示,目前出廠的手機共有3種設置,其中第二代手機和最新的3G手機不會出現(xiàn)這種問題,只有第一代手機因為設置問題,訂閱下載手機報時會自動與17266捆綁并產(chǎn)生費用。對于為何設定17266并長期與訂閱手機報的消費者捆綁,賈有生稱,因為有客戶需要用17266上網(wǎng),所以不能取消。至于什么樣的客戶需要這一服務,以及為何不向消費者明示17266可能被捆綁,他沒有說明。
對這些解釋,劉先生不滿意。他認為,既然17266、手機報等服務都是北京移動提供的,北京移動有責任也應有技術能力在編制軟件過程中,避免與17266發(fā)生捆綁而讓消費者多付費。如果北京移動明知存在這種情況卻未主動解決,則有欺詐消費者的主觀故意。
商談中,劉先生對北京移動提出3點要求。其一,北京移動涉嫌欺詐,應加倍賠償自己的損失;其二,北京移動須在媒體上向廣大消費者作出解釋,明示操作方法以免消費者在不知情中被多收費用;其三,北京移動要立即修改下載手機報的相關軟件,以保證不再出現(xiàn)與17266捆綁收費的現(xiàn)象。
對于劉先生提出的3點要求,賈有生和朱晨表示將向北京移動領導匯報,并盡快作出答復。
截至10月23日記者發(fā)稿時,北京移動未給劉先生答復。本報將對此事繼續(xù)予以關注。
專家觀點:
此行為涉嫌人為設置消費陷阱
北京浩光律師事務所主任姚振文律師在了解此情況后,對記者發(fā)表了自己的觀點。
他分析說,劉先生向北京移動定制每天兩條、每月交費3元的手機報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都應按照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在此過程中,北京移動利用自己的技術優(yōu)勢,以捆綁銷售的方式,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取消費者17266的上網(wǎng)流量費和電話費,此行為涉嫌人為設置消費陷阱。
姚振文認為,作為經(jīng)營者,在明知手機設置存在多種可能的情況下,既沒有及時告知消費者實情,也沒有采取相關措施減少消費者的損失,北京移動涉嫌欺詐,依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北京移動應向消費者作出明確解釋,并加倍賠償消費者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