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買手+買斷”經營模式興起的網上奢侈品零售商走秀網正面臨著成長的陣痛。最近,杭州市一消費者聲稱,在參與嘀嗒團網站發起的通過走秀網低價團購知名品牌“樂卡克”旅行鞋后,發現自己購買的鞋是假冒偽劣產品,遂投訴到消費者協會。
這本是一個普通的投訴事件:消費者買到商品,懷疑非正品,經過鑒定程序之后索取賠償是必經步驟。但是在商品鑒定方面突生變故:嘀嗒團、走秀網和“樂卡克”在中國大陸地區被許可人寧波樂卡克服飾有限公司各執一詞,前二者出具足夠證據保證是正品,而后者則堅決否認其為正品。一時間眾說紛紜,真相變得撲朔迷離。
走秀網公關部負責人陳易佳告訴記者,公司銷售的“樂卡克”商品來自香港一家公司。這家公司是阿根廷一家企業的分公司,阿根廷這家企業從“樂卡克”商標的所有者荷蘭鹿特丹LCSinternationalB.V.公司獲得授權,可以在全球范圍內生產并銷售“樂卡克”相關產品,所以我們銷售的“樂卡克”旅行鞋保證是正品。
爭議的焦點轉到授權方面,看似清晰實則混亂。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所副所長李祖明認為,問題的關鍵在于,走秀網擁有的是“樂卡克”公司的什么權。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有三種情況:包括只有被授權人有使用權、授權人沒有使用權;被授權人和授權人同時有使用權;被授權人、授權人不但都有使用權,而且被授權人還可以委托其他人使用。
李祖明表示,“樂卡克”商標在荷蘭注冊并不代表在中國注冊。但是除此之外,還要看具體的合同約定行為是否涉及平行進口。況且,這個案例涉及的問題很多,而不僅僅只能通過授權一種行徑解釋。
另一個待解的問題是,如果法國總公司明知在中國大陸地區已經有授權,但是還是允許旗下的企業授權中國大陸地區另外的企業,那侵權的罪名究竟該由誰來承擔?而作為消費者,如何理解這層層程序呢?被授權的企業在進行銷售的時候,又如何提前將這些術語通俗地轉述出來呢?
北京易行律師事務所的秦輝律師告訴記者,面對類似的問題,買賣雙方一定要注意合同的細則規定,比如商品的來源,也就是渠道問題。
回到原點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走秀網堅持的“買手+買斷”經營模式到底是如何運營的呢?
走秀網運營總監陳易佳告訴記者,走秀參照國外百貨業的采買制度,買手資源包括時尚編輯和商學院的畢業生,以外籍人士居多:前者需要具備時尚且適合中國人的獨到眼光,而后者則肩負起數據分析的任務暢銷品牌、商品周轉周期,從而得出商品銷售情況;更重要的是,買手要選擇“對”的商品,也就是最能得到銷售對象青睞的、預測會有最佳銷售的商品。“作為買手,不僅需要挑選商品,還要幫助商品打開市場。尤其是網絡銷售態勢愈好的驅動下,如何說服保守的品牌商采用網絡銷售是買手面臨的最大挑戰。”有著十余年買手從業經驗、現任走秀網香港地區買手負責人Rubert坦言。
“買斷經營”一直是走秀網的主要經營模式。所謂買斷經營,并不是買下品牌,實際是買下品牌下的商品。買下一批貨,擁有這批貨的發言權,從而也就擁有了經營自主權,掌握了零售過程中的主動權。而價格優勢始終也是走秀網一直的驕傲:以3折至4折的價格從海外品牌和經銷商手中拿貨,相比較實體店而言,加上關稅后的價格上還有自己的優勢。陳易佳稱,走秀網將籌碼押在了供應鏈方面:外部供應鏈,特別是全球商品的采購。
根據走秀網的公開數據顯示,目前網站擁有2000個品牌,奢侈品大約占15%,也就是說大約有300個奢侈品牌。在目前奢侈品既有銷售模式下,走秀網如何吸引這么多奢侈品牌并有效避免類似本文開頭提到的紛爭,無疑是對走秀網的最大考驗。
“走秀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一直在努力。”陳易佳對記者說。
但是,消費者是否會有足夠的耐心呢?(KO.)
來源:品牌觀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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