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對手不正當競爭 開庭時遭反訴 法院判決獲得賠償的同時也要“破財”
虛假宣傳 大眾點評網被判賠償
本報訊(記者 王巍 通訊員 常鳴)記者今日從一中院獲悉,知名點評網站大眾點評網,因為虛假宣傳被判賠償2.1萬元。
此案說起來還頗有些“曲折”,原本,大眾點評網起訴被告愛幫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抄襲該網站點評,構成不正當競爭,法院判決愛幫公司賠50萬元。
但是同時,法院也認定大眾點評網存在虛假宣傳,因此判決大眾點評網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同時賠償愛幫公司2.1萬元。
據介紹,大眾點評網的操作模式是消費者在嘗試過各種類型的商戶后,在網上對商戶的服務、口味、環境等軟硬件發布點評,基于此類口碑相傳,為更多網民提供消費指引。
該網站的經營者——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將競爭對手愛幫公司訴至法院,認為愛幫公司經營的愛幫網通過大量復制大眾點評網站內容,獲取不當的瀏覽量和競爭優勢,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向愛幫公司索賠900萬元。
愛幫公司除了否認自己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外,還在開庭時提出了反訴,稱漢濤公司宣稱“大眾點評網是中國最大的城市消費指南網站,國內最大的生活指南網站”,“大眾點評網的美食信息和餐館搜索引擎是業內公認最專業、最高質量的”是虛假宣傳,是對愛幫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因此索賠10萬元。
一中院終審認為,雙方舉證均不足以證明愛幫網或大眾點評網為行業內“最大、最全”、“最專業、最高質量”的服務網站,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可以認定雙方均構成虛假宣傳。
其次,愛幫公司作為提供搜索、鏈接服務的網絡服務商,應遵守法律規定和相關行業規范,對于特定行業網站的信息的利用,須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
但愛幫網對大眾點評網的點評內容使用,已達到了網絡用戶無需進入大眾點評網即可獲得足夠信息的程度,超過了適當引用的合理限度,事實上造成愛幫網向網絡用戶提供的涉案點評內容對大眾點評網的相應內容的市場替代,對漢濤公司的利益產生實質性損害。
其行為是有競爭目的的市場競爭行為,違背了公認的商業道德,擾亂了網絡環境下的經濟秩序,對市場競爭產生了損害,已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