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網訊 杭州網4月19日報道 當心“十天無理由退貨”是個坑 后引起網友的關注,同時又有一些網友反映,新時代的“十天無理由退貨”有夸大宣傳和公示不清誤導消費者之嫌疑。
服務臺“十天無理由會換貨”宣傳
家居廣場內的宣傳
具體內容沒詳細說明“十天無理由退貨”是部分簽約商戶
杭州網記者核實報道 4月20號記者趕到位于三墩的新時代家居生活廣場,其服務臺很明顯的位置就有關于“十天無理由退貨保障”的宣傳字樣。記者在大廳仔細查看,大廳內電梯里、過道等處都有“十天無理由退貨”的宣傳。
《服務保障承諾書》中明確寫著“本店承諾在商場內所經營的商品全面履行‘服務保障承諾’,并嚴格執行。”其中第三條十天無理由退貨保障承諾寫著:“消費者在本店購買或達成購物意向的,自開單(含定金)之日起,承諾‘十天無理由退貨’服務。” 宣傳這樣寫到,消費者在本店(這個本店并沒有注明是部分商戶)。
公示不清消費者投訴
當杭州網記者向新時代的鄢主任了解具體情況時,鄢主任說:“新時代和部分商戶簽約的,簽約的商戶是可以無理由退貨的,簽約的商戶名單在大廳里的電子屏幕有公示的,而且簽約的商戶新時代給他們發了銅牌,顧客可以在店里看到。”
杭州網記者和新時代鄢主任及投訴部的工作人員一起實地查看簽約商戶公示,以及簽約商戶是否將銅牌擺放在店里。
杭網記者在新時代的工作人指引下,只在進門左邊的墻面上看見有這樣的一條提示: 廣場未公示“十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承諾經營的商戶,不在十天無理由退貨范圍。除此以外,其它地方就沒有任何公示和說明,記者在大廳的電子屏幕上也沒有看見有簽約商戶的公示和簽約商戶的名單。
消費者向杭網記者投訴說:“在墻面上這樣的公示很難讓消費者看見。而在商場里看見這樣的宣傳也會讓消費者誤認為全場都是十天無理由退貨的,這樣的宣傳就是夸大宣傳。”
杭州網記者和鄢主任及工作人員查看銅牌的擺放情況又如何呢?
在新時代提供的簽約“十天無理由退貨”的商戶名單上看,只有70多家,而新時代共有商戶500多家,記者在簽約的名單里隨機抽查了十幾家,結果只有兩家是擺放在店里的明顯位置,剩下的商戶里有的根本就找不到,有的則是放在顧客無法看到的地方。
擺放不正確的
“十天無理由退換貨”確實可以吸引顧客
杭州網記者在商場里隨機采訪了前來選購地板的消費者。
杭網記者:“你們怎么看十天無理由退貨的?”
消 費 者:“如果有幾家家居廣場,我會選擇有無理由退貨的商場。”
杭網記者:“只是部分商戶參加,你怎么選擇?”
消 費 者:“我們肯定選擇參加無理由退貨的商戶購買,不參加的肯定不會選擇的。”
杭網記者:“不是全場參加只是部分參加你們怎么識別?”
杭網記者:“應該有明顯的標志,放在店門口好讓消費者看清楚。”
消費者很明確的告訴記者,無理由退貨的肯定是吸引他們來的重要手段之一。
新時代:“承認宣傳不到位,可以改進”
杭網記者將這樣的情況反映給三墩工商所,工商所的工作人員和記者再次來到新時代家居生活廣場。
新時代的工作人員表示這樣的宣傳不到位,簽約的商戶也沒有意識到“十天無理由退貨”的好處。三墩工商所工作人員責令新時代方面準備好有關宣傳資料。
杭網記者建議:
1 公示必須表明只是部分簽約商戶參與“十天無理由退貨”。
2 要明顯區別參與的商戶和沒參與的商戶。
3 在大廳明顯位置及宣傳品上公示,明確是部分商戶參與“十天無理由退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