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網11月20日訊 在工業南路87號路北的中建苑,該小區獨特的“地道門”幾乎成為當地一景——小區的大門因修路比門前的馬路低了2.1米,小區出口成了一個近50度、長約八九米的陡坡,幾乎成了地道口。這道奇特的“地道門”困擾了居民達5年之久,然而時至今日,他們的出行問題仍難以解決。
出口難題難倒小區居民
中建苑小區2000年由山東三慶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成,小區共4幢樓,其中最北的4號樓被整體出售給中建八局一公司,成為該公司宿舍區(后更名中建馨園)的一部分,該樓住戶從中建馨園大門出入。中建苑小區大門開在1號樓,出口正對著工業南路。當時出口與工業南路之間坡度較緩,中間還有一個安全隔離帶,小區居民出行不受影響。
業主介紹,2004年工業南路拓寬改造,由于馬路南高北低,北邊路面被墊高,超過了1號樓一樓的窗戶,而且與樓身幾乎緊貼,一樓商鋪也不得不改作他用。小區大門變成了陡坡,外高里低,常有危險,車輛溜車熄火、老人小孩摔倒是常事,雨雪天氣尤甚。“我們小區一共才200來戶、1000來人,已經有80多戶搬走了,其中一部分就是因為這個出口的問題。”濟南美嘉園物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蔣則俊說。
想跟鄰居共走一段路被拒
出于安全考慮,2004年10月,小區在3號樓與4號樓之間的西墻上開了一個通道,小區居民由此出入要與西鄰的中建馨園居民共走一段大約40米長的道路,但卻因中建馨園小區居民反對作罷。
2004年11月20日,中建苑小區業委會、山東三慶置業公司以相鄰權糾紛共同將中建八局一公司告到歷下區法院。“打官司的時候我們才知道,西邊的路上本來就有我們小區的一部分。”業委會主任孫偉華說。原來2000年4月26日,山東三慶置業公司和中建八局一公司簽訂了一份房產購銷合同,其中第18條大意是原告自動在被告東墻邊界后退2米,如果被告一年內在此與原邊界地一起修建道路,允許被告永久免費使用該空地。原告方認為,同意被告永久免費使用,并不代表自己放棄使用,可以雙方共用,何況被告是一年后才修路的。被告辯稱已為原告建設提供水、電及排污管線的方便,算是支付了對價,自己應獨享這塊空地的使用權。
2005年7月7日,歷下區法院一審判決中建八局一公司停止阻礙中建苑小區業主使用該小區西側道路通行的行為,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原告要求賠償6萬元停水損失的訴訟請求。一審后被告提起上訴,濟南市中院以原審認定事實不清為由撤銷判決,發回重審。歷下區法院重審后作出了與前次相同的判決結果。被告再次上訴。經市中院調解,對方提出開西門只能走人不能走車,中建苑不同意,結果中院又以原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為由,作出了與上次一樣的裁定。這樣,案子第三次回到歷下區法院。據了解,目前歷下區法院正在進行調解。
“積怨”何時能解?
中建苑小區里住著七八戶中建八局一公司的職工,他們也深受大門之苦。其中一位業主說,大門問題久拖不決,是因為一些舊怨。“以前4號樓居民也想走中建苑的大門,中建苑不讓,把通道堵上,現在成了物業辦公室。工業南路改造時占用了小區前的綠地,政府給了三慶公司一筆補償款,其中應該有4號樓業主的份兒。中建八局一公司懷疑他們克扣了,問三慶公司要政府補償轉賬單,他們不提供。”
中建八局一公司工會負責人說,其實共用道路不存在多少安全問題,但原來還是有些業主反對,經過領導做工作,現在基本上同意了。他們有兩個要求,一是要把補償款弄清楚;二是中建苑小區如果從西邊開門,現在的小區通道堵上后又成了一個房間,他們希望把4號樓下通道堵成的房間給中建馨園當居民活動室。
三慶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第二個要求其實以前對方就提過,中建苑業委會同意了,但那時對方缺乏解決問題的誠意。至于補償款問題,他不太清楚,“這牽涉到幾年前的老賬,一時不好查。但只要對方愿意協商,我們肯定沒問題。”
然而,現在人們關注的是,這個“積怨”何時能夠解開?中建苑的居民們何時能夠順利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