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大青山湖花園最近很熱鬧,不少購房者已經收到了三期提前交房的信息,正為前去驗房收門鑰匙忙得不亦樂乎。他們不知道,就在這時,一位二期的購房者卻仍在為自己房屋存在的問題和賠償事宜忙碌。
陳先生收到交房信息已經17個月了,在這段時間里,他親眼看著自己新居中的“30余處質量問題”被消極應付的開發商一一修復。當他向開發商索要17個月的租金和誤工費賠償時,得到了不予理睬的答復。
房內有多處“補丁”并存在滲水問題
購房17個月房中“補丁”超30處
“熱烈慶祝中大青山湖花園提前交房。”走過印有這幾個大字的彩虹門,陳先生在寒風中打了個冷戰。
一年半之前,他也曾為收到交房信息而感到歡喜。一年半之后的深秋,面對因質量問題而返工的滿是“補丁”的毛坯房,他還是拒絕收房。“這房子有質量問題,從去年5月底我驗房時發現裂縫,到現在還有局部漏水,都過去17個月了。”
陳先生不得不暫停裝修入住的計劃,第一時間告知開發商派人上門維修。但直到去年8月他前往復查時,房子里的問題還是照舊,并沒有得到及時修理。為此他不得不多次聯系開發商,敦促對方盡快解決房屋的質量問題。但對方每次在修復工程完工時,都沒有通知購房者上門檢驗。之后的時間里,陳先生在房中陸續發現墻體空鼓、墻體裂縫、地面裂縫、墻面滲水等多處建筑問題。“因為這些問題,我一直拒絕收房,還要花錢在外租房生活。”
業主要求開發商賠償租金等損失
陳先生的這套新居面積達130平方米,總價在70萬元左右。雖然修復后的墻面、地面上已經找不到明顯的裂縫和空鼓,但滿屋的“補丁”還是能夠反映出房屋的整體質量。粗略計算,陳先生的整套房屋內有“補丁”30處左右,面積達數十平方米。一些局部的滲水問題還未解決,墻面上還留有濕濕的痕跡。
不僅是陳先生的新居,記者注意到附近幾棟商品房的北面外墻,不少窗戶周圍都進行了后期的防水處理,窗框周圍在陽光下顯示出不一樣的光澤。陳先生曾找到開發商,要求對方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賠償他的經濟損失。“我每個月在外面租房的花費就有800多元,并且每個月至少要請兩次假去找開發商,這筆誤工費他們也理應承擔。”但這一要求遭到了開發商的拒絕。
開發商:只是房屋瑕疵問題沒必要賠償
“我們并沒有消極處理業主反應的質量問題,陳先生每次來找我,我都接待了。他每次給我打電話,不管是不是節假日、上班時間,我都接聽了。”客戶服務部的萬經理說道,“修補過程中我們也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而且這17個月別人都交了物業費等入住費用,我們也沒讓陳先生交。”
對于賠償問題,萬經理表示之前還未有先例。“這些只是房屋的瑕疵,并不影響到正常居住使用,不屬于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質量問題,所以我們覺得沒必要做出賠償。”他建議陳先生提交一份書面的材料,注明賠償項目和緣由,給開發商“老總”考慮考慮。
“房子我都沒有驗收入住,何來的物業費用?開發商的房子質量有問題,難道不應該由開發商自己承擔相應的維修成本嗎?”陳先生說道。幾個小時后,他接到萬經理的通知,“對相關的賠償要求不予理睬”。
工程師:空鼓屬較嚴重問題不適合居住
陳先生的房屋質量問題究竟只是瑕疵,還是足以影響到正常生活的嚴重問題?“空鼓是指施工完畢后,在建筑墻體中間存在空洞,墻體表面的水泥砂漿與墻體結合不牢。這樣的墻體表面容易脫落,如果旁邊有人或家居物品,就容易砸傷人、砸壞東西。”江西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高級結構工程師許清根說道。
他告訴記者,空鼓是一種較為嚴重的質量問題,會威脅到墻體周圍的人身財產安全。出現空鼓主要是因為在施工過程中粉刷工藝存在問題,水泥砂漿和墻體磚結構粘合不足,必須要敲除空鼓處的墻體外層,重新粉刷才能解決問題。“像王先生家中多處出現空鼓,這種情況是很少見的。這樣的建筑質量肯定不適合正常居住。”
律師:維修期間購房者損失租金應獲賠
“如果只是正常的維修,購房者不存在經濟損失,開發商也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這套房子修了17個月,在這段時間里由于緩慢的修復過程,導致購房者的經濟損失,理應由開發商來承擔。”江西華特律師事務所劉行律師表示,由于房屋存在大面積的質量問題,直接導致房屋在維修期間無法正常使用,購房者在此期間不得不租房生活,或者原本準備將房屋出租獲利的,由于維修而無法出租的,這些都會給購房者造成經濟上的損失。
至于賠償標準,劉律師表示可以參照同城同區域內的同規格房屋的租金標準進行計算,具體數字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如果開發商逃避自身責任,購房者可以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