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劃撥土地3萬元/畝轉讓給政府
郭樂平要這么多地干什么?這些土地作何用途?土地使用權是屬于郭樂平還是中國某基金會?
記者通過查詢大量資料了解到,按照郭樂平與民安村簽訂的合同來看,當初征、租用土地,是為了發展綜合性農業和農業科學技術實驗、提高山地利用率。
民安村一位姓何的老人告訴記者:“當時種過一些薄荷等經濟作物,但郭樂平成為中國某基金會在清遠的負責人后就什么都沒搞了。”
關于郭樂平租用土地的目的各有說法,如今因其中不少土地被政府回征,余下土地也已荒廢無法核實。但不可否認的是,郭樂平在石角鎮征用土地中,獲得了巨額的賠償。
記者從2002年的一份合同書上了解到,郭樂平轉讓給石角鎮政府2300畝已辦理國土證的土地,價格為3萬元/畝,總價6900萬元。這些土地是1994年政府無償劃撥給中慶清遠辦事處的。
另外,2007年12月29日石角鎮政府簽訂的合同證實,征用郭樂平租用的土地5695.45畝,補償標準7000元/畝,加上道路建設等,合計補償6025.9萬元。另外,廣州后花園占用的30畝土地,由鎮政府負責賠償250萬元。這兩項合計6275.9萬元。
按以上兩個數字計算,如果上述款項已經由政府付清的話,郭樂平僅轉讓土地獲得的賠償金總數就高達過億元,而郭樂平當初的租金只有1000元/畝。
值得注意的是,擁有超過1.2萬畝土地的郭樂平,扣除被政府征用的6000畝左右的土地,仍擁有6000畝土地的使用權,可以預見的是,這些土地帶來的將是更多的收益。
他的身份
醫療證說是司局級干部
記者求證:中國某基金會直屬事業單位中無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
本月26日,正在南方醫科大學住院的郭樂平,爽快地接受了新快報記者的采訪要求。雖然住了20多天的院,但郭樂平的精神狀態很好。
郭樂平對記者的采訪基本有問必答。郭樂平表示已得知網民叫他男版“郭美美”,但他不在乎。對于網友對其司局級干部身份的質疑,郭樂平笑了笑說:“這個我沒必要騙人,我真的是司級。”
新快報記者詢問其是否有相關證明時,郭樂平很豪爽地表示說“有”,并從床頭柜中拿出了一本醫療證。記者從這本醫療證上看到,郭樂平的工作單位為中國某基金會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主任,享受的醫療待遇級別為司局級。
這本醫療證的發證單位為衛生部保健局,發證時間為2010年7月9日。記者掌握的相關證據顯示,早在1997年5月2日,中國某基金會就對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及其下屬機構進行全面體制改革,郭樂平當時為代主任,2002年該中心改制完成,并成立了一家名叫北京中慶福利科技發展中心的股份制企業,不存在行政級別。記者在中國某基金會網站公示的直屬事業單位中,也沒有查到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的名字。
他的單位
雜亂不堪不像辦公場所
記者提出采訪任意一名員工的要求,被郭樂平以周末無人上班為由拒絕
在醫院接受采訪時,郭樂平多次向記者表示,中國某基金會清遠發展部一直都在運營,現在還有30位員工在上班。
本月28日,記者來到郭樂平位于民安村的辦公地點調查,在村民的指引下,記者只發現了一棟二層樓高類似廠房的房屋,門外掛有一塊“清遠中?萍紙@辦事處”的破舊招牌(該辦事處后并入清遠發展部),屋內有人正在打麻將。光是門口的雜亂已無法讓人相信這是辦公場所。
一位姓舒的女士告訴記者,這棟樓她分包了一部分,都是一些打工的在住,最少8年沒有人在這里上班。記者隨后致電郭樂平,希望其隨意安排一名員工接受記者采訪,但被郭樂平以周末無人上班為由拒絕。
近日,記者在未表明身份的情況下向中國某基金會事業發展部核實郭樂平相關事項,對方在默認郭樂平是該會清遠發展部主任的身份后,未作更多回復。
這個“司局級”不少錯誤很低級
新快報記者調查還發現,關于郭樂平,他的一些問題已經被相關部門查實——其中一些錯誤,看上去還相當低級。
行賄原村支書
記者在此前采訪中了解到,有村民質疑郭樂平為了拿到土地,不但肆意打著中國某基金會的招牌,而且行賄當地村干部。郭樂平認為這完全是污蔑。
他反問記者:“你想他小小村支書我為什要行賄他?要行賄也是行賄部長啊,網上是斷章取義!”
不過雖然郭樂平未予承認,但一位知情人士提供給記者的清遠市清城[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區人民法院編號為2004年城法刑初字213號刑事判決書卻顯示,郭樂平曾于2003年9月在辦理土地征用補償過程中,向民安村原支書溫釗林行賄2萬元。溫釗林后被判刑三年。
對此,郭樂平的說法截然相反,他告訴記者,中國某基金會確實曾下來調查過這個事,而且停了他三個月的職務。“后來查到沒有這回事,所以又恢復了(我的職務)。”
涉嫌私刻公章
民安村部分村干部和村民告訴記者,郭樂平除了刻意圈地外,還私刻公章竊取合伙人股份。
1993年,郭樂平的清遠中慶福利發展公司(前身為中慶清遠辦事處)與鐘獻安的廣州市海珠區永新服裝廠合作成立清遠誼明園聯發[簡介 最新動態]公司。2004年,鐘獻安突然到公安機關報案,控告郭樂平偽造公章和仿冒他的簽名,將清遠誼明園聯發公司的法人代表由鐘獻安變更為郭樂平,并將原服裝廠80%的股份轉到郭樂平控制的“清遠中福園藝場”名下。
記者手中的一份刑事鑒定書顯示,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經偵大隊在辦理該案時,曾將郭樂平在辦理法人代表和股權變更時所提供的文件送檢,結果證實公章是偽造的,鐘獻安的簽名也是仿冒的。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中國某基金會人事保衛部還為此發文給清遠市工商局,要求提供郭樂平的犯罪證據原件以進行調查。蹊蹺的是,公安機關給中國某基金會寄送的這份證據,曾被郭樂平本人于2004年10月12日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