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蹺保密條款
該地塊最終被武昌城投以5.53億元的價格拿下,資產處置實現了較大升值。而競價結束過后簽署協議卻廣受職工質疑,其中以保密和拆遷標準兩項條款,職工的意見最為強烈。
2009年的6月29日,時任337處處長的林邦銳與武昌城投簽署協議!秴f議》第五條顯示,“本次資產處置所涉及的信息,雙方均負有保密責任和義務,未經雙方共同認可,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2009年6月簽訂的這個協議,當時我們都知道簽了這個協議。但是,協議具體內容我們都不知道。正是這個保密條款規定的,不能向第三方透露。”337處開發辦主任史紅田認為這一條款正是儲備局欺騙隱瞞職工的鐵證所在,“兩年以來,職工曾經多次提出來,能不能公開讓我們看看,當時以種種理由沒有讓職工看這份協議的具體內容。”
對此,曾新的解釋是:“這個保密的條款是因為我們是保密單位。我們置入和置出的資產都是要保密的。這涉及到整個國家的戰略考慮。”而林邦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開始完全否認保密條款的存在,“怎么可能有保密協議,不存在”。后來在記者的多次追問下,他卻是另一番表態:“在資產處置過程中,有些信息要進行保密,主要是對其他企業保密。”他的這一番說法顯然與曾的完全不同,況且,在6月19日競價完成之后,所謂“第三方”指代“其他企業”的說法未免牽強。
盡管上述兩人說辭各不相同,但兩人均明確否認,“第三方不包括職工。”
“337處共有正副5名處長,兩年前簽訂協議時,其他負責人都沒有看過《協議》內容。就唯獨有簽署協議的林邦銳一人看過這一文件。”楊華皺著眉頭,“《協議》由337處的檔案室保管。我們職工根本接觸不到。”職工們曾向林邦銳提出過查看《協議》內容請求,但對方當時便是以“保密”為由拒絕。“直到6月29日當天,大家集體提出這一要求之后,才得以最終見到《協議》的真面目。”
據記者了解,湖北儲備局是國家戰略物資在湖北儲備的管理機構,下轄的12個縣團級基層單位分布于湖北各大物流中心城市區域。“我們局是反恐怖斗爭重點保護目標,涉及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所以說保密性很高。”湖北儲備局長許儒告訴記者。一旦戰備需要時,儲備系統將發揮極大作用。
在記者的采訪過程中,儲備局的職工、領導稱,對儲備物資等具體內容保持緘默,并不違反原則。誠然,儲備局是保密單位,但是在337處的職工看來,湖北儲備局的解釋并不能自圓其說。
實際上,這一保密條款的真實目的就是為了掩蓋《協議》中提及的拆遷標準條款。
私訂補償條款
《協議》第三條“聲明與保證”的內容讓337處職工感到分外吃驚。
“當時,我們在看完這個條款后,對上級部門此前兩年的隱瞞行為十分失望。”楊華毫不掩飾自己的不滿,“一個多月前,我們才知道自己的房子早就不屬于我們了。”
這一條款顯示,337處對武昌城投進行置出資產征地紅線內職工住戶拆遷補償予以積極協助;武昌城投則需負責職工住房拆遷補償。
為此,337處還專門制訂了《處置資產征地紅線范圍內職工住房拆遷補償標準》,作為合同的附件。
該附件開宗明義寫道,“經廣泛征求意見,現就職工住房拆遷提出如下補償標準。”這開頭短短數十字就讓職工們分外驚訝。
“如果果真經過廣泛征求職工意見,職工也同意了,那么,這個協議沒有任何的瑕疵。如果說職工并沒有同意,那這個協議毛病就大了。”史紅田認為,“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任何人、任何機構都沒有權力來處置個人的私有財產。否則,就是侵權。”
據記者采訪了解到,220戶職工房原是租用住房。1993年12月,職工進行了第一次房改,按照標準價獲得了住房60%的產權;2000年,在第二次房改中,以標準價補足成本價的方式,并獲得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所有職工獲得了100%的產權。
對于侵權,曾并不認可,并講述自己原本的初衷。“這些住戶全部是我們的職工。我們完全是站在職工的利益上考慮。你要動遷會不會損害職工利益?其實,我們的協助也是一種監督。我們的本意就是這樣。”
曾新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在此次簽訂協議前,337處就曾召集21名職工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就拆遷這一協議進行過討論,并獲得了職工代表的同意。”而作為職工代表參加會議的吳大平向記者介紹的情況則并非如此,“在2009年上半年,林邦銳確實召開過職工代表大會。但只是討論了337處資產的轉讓問題,對職工房屋的補償一事并沒有提及過。”據吳大平回憶,“在簽署了協議之后的一次職工大會上,林邦銳提及過拆遷的事情。但是,幾乎所有的員工都反對。”
按條款要求,選擇貨幣補償,職工可得到不低于5500元/平方米的補償;若選擇就地實物還建,職工可按拆遷房與還建房套內面積不低于1:1.1的比例就地還建拆遷房。
曾的理解是,“其實,這兩個‘不低于’是一個開頭向上的標準。這是保護職工利益的。職工談到1:1.2都可以。”并且表示,“這個是要科級以上干部討論、黨委討論的。”
337處黨委委員王遠貴對此并不認可,“我不知道這個事情,更沒有同意這個標準。”
掮客“武昌城投”
這次337處職工與儲備局糾紛的過程中,武昌城投擔任了一個重要角色。
在簽署《協議》的當年底,武昌城投的一名負責拆遷的丁姓工作人員便來到337處與職工交涉,態度強硬地提出拆遷要求。“你們不搬,我有的是辦法讓你搬。”
2010年7月,武昌城投曾向337處職工發放了補償標準的調查表。“可調查表就是一張A4紙,上面就簡單給出了兩個選擇,到底要貨幣補償,還是實物還建。”337處行政科長李開進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對方連具體的標準都沒有提供。根本沒有誠意。”
宣傳手冊對職工的拆遷補償標準又有新的變更。拆遷補償按原住房建筑面積7000元/㎡的價格進行補償,然后再對還建房以5800元/㎡的價格進行回購。可在還建房購置時,按1:1.2的面積進行回購。“這樣,我們還可能要貼上一部分錢。因為提供的還只是毛坯房,裝修費用還未計算。”李開進分析說。曾新也表示,武昌城投的標準要低于原先的標準。
盡管,已經離任的林邦銳認為“標準比以前要好”,但是他也告訴記者:“目前,220戶中只有1戶調往外地工作的職工簽訂了協議而已。”
2010年初,林邦銳退休。當年,武昌城投將南庫的45425㎡的土地掛牌交易。湖北新長江置業有限公司以總價5億元競得,將規劃建設濱江城市花園[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共有1588個住宅單位。
地塊在“限房價、限房型、限工期、限銷售對象”的前提下掛牌供應,主要用于武昌濱江商務區土地儲備等重點項目拆遷安置,銷售給濱江商務區土地儲備等重點項目拆遷住戶,住房銷售價格上限為5800元/平方米。
在掛牌文件中提及,本儲備地塊內尚有121戶337處職工房改房,約1.1萬平方米,由武漢市武昌區土地開發辦公室負責拆遷安置?扇缃,濱江城市花園已經于今年4月動工,但是由于位于南庫的4棟住宅樓的住戶并未談妥拆遷事宜。目前,工程陷入停滯當中。
據曾新透露,在當時掛牌交易時,位于其中的4棟住宅樓的土地使用權便一塊賣與了新長江。“通過我們的《協議》,是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的。因為我們并未賣職工的土地。現在兩證也還在職工手中。”但是在拆遷的宣傳手冊中,4棟住宅樓已經明確被劃入拆遷紅線之內,并在濱江城市花園的規劃圖中,也未有4棟住宅樓的身影。對此,曾也表示不知情。
據武漢市工商局資料顯示,武昌城投是武昌區政府2008年12月出資成立的國有獨資企業,注冊資本為3.5億元,一般經營范圍為房地產投資開發和市政工程建設與投資。
據林邦銳透露,“武昌城投其實不是企業。有的時候,不能以政府的名義做的時候就用城投的名義來做。公司的董事長就是常務副區長?偨浝硎俏洳齾^土地開發辦的主任。根本沒有企業行為。”
對于補償標準的調整、職工住宅樓土地使用權歸屬以及武昌城投本身的諸多疑問,記者多次聯系上述文中的武昌城投丁姓負責人,對方均拒絕接受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