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有位不知名的朋友可能從我的博客公布的地址上發了一篇文章給我,看了之后,大感驚訝。我本人是做銀行信貸業務的,與形形色色的炒房人打過交道,見識過各種假按揭把戲:有的借全村人的身份證來買房的,有的給不到三歲的小孩做按揭的,有的炒房人成立一個皮包公司自己給自己開出巨大的收入證明的,有的一個人貸款買房五十套,等等,但象這種單純為騙取銀行貸款而把房子自己賣給自己的還是第一次聽到,但仔細考慮,這種狀況在現實中完全能夠實現,如果這種假按揭能夠在全國大面積地鋪開,我想,房地產生產再多的住房也沒有用,那么普通老百姓就只能望房興嘆了,銀行體系就將崩潰,整個民族就將接近亡國滅種了。
昨晚,和一個開典當行的同學喝酒。
我問同學,“你買了多少套房子,多少間鋪面?”
“房子22套,鋪面12間。”同學炫耀似的答道。
“那你花了多少錢呢?”同學雖然是千萬級的富翁,但他也不至于能把千萬多的錢壓在固定資產上吧!我心中默算了一下,非常懷疑!
“現在買房子,傻瓜才掏錢!虧你還是個生意人!”同學鄙視的看著我。
同學的話,簡直令我震耳欲聾,使我目瞪口呆。我連忙虛心請教。于是,同學就對我說出一番匪夷所思、驚世駭俗的話來……以下,都是我同學的話,雖然詞句有些出入,但基本語意我還是轉述清楚了的。
一、買房不掏錢,你是怎么操作的?
同學的話:你知道,我的典當生意完全是靠錢生錢。第一次買房時,雖然我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全款,但我還是不愿意那么多的現金被房子壓死。那時,正流行“零首付”,于是,我一分錢沒花,貸款18萬買了房(貸款期限為一年)。
一年期滿,要還房款和利息了。也不知道是我幸運呢?還是我倒霉!那時,我的資金被一筆業務占用了。為了業務,我不僅還不起房款不說,還得另外新增貸款。迫不得已,我找老關系――銀行的信貸部經理溝兌。當我吞吞吐吐的把“延期還房款并另外新增貸款”的要求說出來后,沒想到,信貸經理卻詭秘的一笑,非常爽快的答應了。
信貸經理給我出的主意很簡單:讓我老婆,以兩倍的價格,貸款買我的房子,貸款期限也是一年。
“兩倍的貸款,那就是兩倍的利息啊!你這不是變著法的剝削我嗎?”我還沒有反應過來。
“如果到時,你不還款呢?”信貸經理很鎮定。
“啊……”
“被銀行收房,沒有什么大不了的!關鍵是除去稅費后,我還憑空白得了17萬。不,這17萬我可不能一個人得,我至少要分給他5萬。”很快,我反應過來。于是,我對信貸經理會心的一笑……這,就是我第一次買房的經歷。
我后來的買房經歷都與此類似,也就是:堅決的不掏一分錢,全部用銀行的貸款買房子;然后,如果遇見不明真象的投資者(說是投資者,其實是傻帽)買房,那就高價賣給他。如果一直沒有投資者買房,那就不斷的把自己的房子加價轉貸給自己,不斷的用銀行的錢來還銀行的債。
并且,我是開典當行的,與銀行的關系是一般人無法比的。一般老百姓買房,大都選擇20年按揭,而我買房從來都是只貸款一年,到期了才還本金和利息。這樣操作,不用交月供。而貸款到期后,我只須做做“紙面文章”轉貸款一下。實際上,我一分錢也不用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