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消 陳郁
明明是藥品,竟然被廠家當作食品配料添加進火鍋配料,南京市工商局建鄴分局昨天公布了最近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市民在選購火鍋底料、配料時要注意配料表,別吃了放了藥的食品。
日前,建鄴工商分局接到一起舉報,稱在一家賣場銷售的火鍋香湯、火鍋辣湯配料中含有中藥材黃芪。食品中怎能添加藥物成分呢?對此,建鄴區工商執法人員立即展開調查,發現舉報所稱賣場涉嫌銷售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食品。根據相關法規,對出售該商品的超市處以罰款,并責令其停止銷售這些火鍋香湯、火鍋辣湯,公告收回已售出產品。
無獨有偶。消費者黃先生也在另外一家賣場買到了含黃芪的火鍋底料,本來想吃頓火鍋發發汗的,結果食用后反而出現了不適癥狀。醫生告訴他:黃芪雖是補藥,但咳嗽痰多,積食胸悶,感冒發熱,陰虛內熱,熱毒瘡瘍的人都不宜食用。黃先生向消協投訴后,經調解,超市對其予以了賠償。
工商部門提醒說,市民一向有“冬令進補”、“藥食同源”的傳統觀念,但無論是食物還是藥物,其四氣五味與食用者的體質密切相關,食用時應當根據個體情況,運用中醫治療的原則辨證施膳。在不了解藥品適應癥、用法、用量的情況下,盲目食用,無異于服毒,所以在進補時務必避免不對癥用藥或無病用藥,以及人人都吃藥,全家吃同種藥現象。在具體食品選擇上,可以參照衛生部頒發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的87個種類,這些食品兼藥品屬于無毒性、無服用禁忌的范圍,一般人久食也不會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