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網消息(記者胡江南 通訊員張鏑 齊兵 紅惠) 大名鼎鼎的“蒙牛”牛奶竟被“克隆”,出現非法“近親”!昨日,市工商局發布消費警示:廣大市民慎防“傍名牌奶”。
孫先生是黃陂區前川街人。上月底,他在當地一副食店挑選了10件“蒙牛酸酸乳”(單價35元)等禮品,到女朋友家上門。酒席間,大伙打開酸酸乳,一喝竟沒有奶味,再仔細查看包裝,發現并非正宗的“蒙牛”產品。“準丈母娘”來了氣:“上門這么大的事情,還買水貨來糊弄人!”一場喜宴不歡而散。
孫先生又羞又惱,帶著酸酸乳到黃陂龍潭工商所投訴。工商人員找來正宗蒙牛酸酸乳仔細比對,發現兩種產品極為相似:品名均為“酸酸乳”,主色調同為粉紅色,背景圖案也都一樣。只是孫先生購買的產品在包裝下方醒目標注“蒙牛乳業(中國)有限公司”字樣;而正宗的制造商名應為“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對此,工商人員指出,“蒙牛”品牌已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在同行業的企業名稱、包裝標識上使用“蒙牛”二字;此外,該產品外包裝在圖案、顏色等方面極易引起消費者誤識,已構成對蒙牛商標及外觀裝潢的侵權。
工商人員隨即趕到銷售點,未發現同類型商品。店主交代,這批貨是春節前從漢正街市場,以25元/件的價格購進100件,已全部售完。根據相關法規,龍潭工商所責令店主雙倍賠償孫先生700元,并追加支付精神損失費300元,同時還對該店處以3000元罰款。
據悉,這是我市工商部門首次處理此類“克隆”奶制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