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 (記者 周芳) 根據7月1日頒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包括礦泉水、純凈水等所有生活飲用水必須在包裝上注明PH(酸堿度)值。但記者昨日發現,雖然新規已正式頒布實施,但沒有“PH”標志的飲用水仍在廣州飲用水市場上熱售,相關企業的說辭是:執行新標準需要一個過渡期。
據新《標準》規定,生活引用水的指標由原標準的35項增至106項,適用于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記者走訪了廣州多家大中型超市發現,除少數幾種瓶裝水標明PH值外,多數飲用水均未標注PH值。
萬佳超市五羊新城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標準》是7月1日出臺的,而超市在此前已經進貨了,所以沒有“PH”標志很正常,目前尚未接到有關部門關于停售“PH”飲用水的通知。
新《標準》實施后,廣州水企業將面臨怎樣的沖擊?廣州自來水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公司一直以來都以“食品”的概念來進行飲用凈水的水質控制,各項指標不僅符合新《標準》,還執行著比國家目前所有飲用水質標準更為嚴格的內控水質指標。但是,一些中小型飲用水企業卻認為,新《標準》的實施要有一個過渡期,因為廠家在提升生產線處理能力和更新設備等環節都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完善。不過他們會按照規定盡快實施新《標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