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杭州10月22日訊(見習記者 王黎婧) “010—66239069”接到這個電話,你可要小心了!這是北京一家電視購物公司的熱線電話,杭州的徐先生就被玩了一把“貍貓換太子”——送貨上門的手機并非當初訂購的手機。
電視導購里買的送話費手機 號碼竟然是金華的
我上了電視購物的當,該找誰評理去?
錯在“先交錢才能取貨”
今年7月22日,徐先生接到一個來電顯示“未知”的電話,北京電視購物會員中心,“一名自稱是625號小宋的業務員向我推銷一部諾基亞N96手機價值2680元,送8GB內存卡。我就定了一部。”
幾天后,徐先生來到杭州筧橋郵政局取貨,郵局規定必須要先給錢才可以看貨,待徐先生付錢以后打開包裹一看,才發現他們寄的是一個完全不認識的牌子的手機,根本不是諾基亞。
當時徐先生要求郵局退錢,郵局說不關他們的事情,他們必須要把錢打給那個北京電視購物會員中心。于是,徐先生和會員中心聯系后,工作人員表示貨物發錯了,會盡快發貨。“現在我是拿著一只不是我要的手機, 2680元也已經付掉了,感覺受騙上當了,再也不敢輕易相信電視上吹噓的購物節目了。”
對于電視購物采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方法,看似合理,但是一些網友倒是看出了其中的不少問題。網友“小靈”留言說,多數經銷商在和郵局簽訂投遞合同時,均要求郵局收到貨款后才能開箱,而這是消費者事先并不知道的規定,因此“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變成“先交錢才能取貨”。
誰把誰“忽悠”了
和徐先生有類似經歷的人不在少數,杭州市市長熱線、杭州市消費者協會接到的信訪件不計其數。“交貨后付款”的承諾成了“交錢后方能開箱驗貨”的幌子;質量大打折扣;出現問題后一推了之……
前段時間,網友王先生也是通過電視購物熱線訂購了一款手機,金額是999元,含聯通156的號碼和話費合計820元,廣告稱這820元是卡費和通話費,王先生心想優惠,就下了單。
直到辦理業務時,王先生才得知這個號碼屬于金華地區,非杭州本地,820元的話費等于作廢了。王先生這下只能怪自己完全沒有看清楚廣告內容,稀里糊涂地損失一筆錢。
有時候是廣告“忽悠”了你,有時候消費者自己不注意,稍不留神自己“忽悠”了自己。
提醒:謹慎選擇莫輕信
“對電視購物上宣傳的商品一定要了解清楚,看清品牌,千萬不要輕信承諾看了廣告就購買。”網友“堅持正義”對電視購物有一番研究,“在看電視購物廣告時,除了注重廣告中產品外觀、功能等方面信息外,還要善于解讀廣告中大量隱含信息,通過這些隱含信息可以分辨出廣告是否有水分。”
杭州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收到貨物后要及時驗貨,如果貨物存在損壞等問題,應拒絕付款。面對那種付款后再驗貨的方法,消費者要謹慎采用。另外對于購物憑證,消費者一定要妥善保存,以便發現郵寄來的商品有問題時,用作向工商部門投訴的證據。
期待:電視購物需規范
作為一種方便快捷的購物形式,電視購物這種形式本身并沒有錯。關鍵在于一些利欲熏心的經銷商利用消費者對電視臺和這種新型購物形式的信任,夸大宣傳,不負責任地欺騙消費者,這是對電視購物最大的傷害。
面對一些電視購物出現的漏洞和問題,也許還需要建立一個有效機制,從源頭上保證電視購物銷售產品的質量。當然這種機制的建立,也是需要多個政府部門聯手,也需要更多的知名品牌的加入,實現產品的優勝劣汰,同時還需要廣大消費者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