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客觀、全面了解情況,《法制日報》記者與中南大學宣傳部取得了聯系,并發出了書面采訪提綱。
“湘雅醫學院老校門區及西側區域擬建項目名稱,根據長沙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長發【2009】804號文的批復為‘中南大學·湘雅醫療大廈’。”中南大學給了記者一份書面回復,其中回答了項目的名稱,并表示,從2007年6月6日,湘雅醫學院提出“關于對湘雅醫學院老校區校門及西側區域提質改造的請示”開始,學校就開始著手考慮對湘雅老校區進行提質改造。
對于投訴中提到的,湘雅醫學院所有10多個二級黨政機構全體負責人都沒有同意出賣“校園門口”土地和拆“校門”,無一單位簽字蓋章。中南大學回復稱,自2007年7月至今,中南大學數次校務會議及多次專題會議都責成包括湘雅醫學院在內的相關部門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精心謀劃、務實推進,確保群眾滿意,促進學校發展。其間,湘雅醫學院、湘雅集團、資產經營公司等部門在學校領導下開展了大量的,包括各種情況通報會、征求意見會在內的工作。
對于“土地性質是否發生變化,相關手續和程序是否合法完善”等問題,中南大學的回復是,根據建設和融資的需要,區域內5656.8平方米已變更為醫療衛生出讓地(長—國用(2011)第084733號)。
為核實情況,11月14日下午,《法制日報》記者來到湖南省長沙市國土局,提出要求查看湘雅醫學院校門口這塊土地的性質以及是否出讓等情況。在國土局工作人員的協助下,記者看到,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用地平面圖上顯示,整個學校用地被分成了幾塊,分別有不同的土地證。分別點擊打開后,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這幾塊地的土地性質依然都屬于教學劃撥用地,其中一塊校門所在的土地是2007年辦理的土地證。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長沙市國土局查詢中心只能得知以前辦理了土地證的情況,至于該土地是否出讓,是否準備改變性質成為商業用地等情況,目前還不能看出來,還需要其他部門進一步核實。
說法
消除質疑需公開透明
“如果中南大學真的將原先的劃撥用地轉為出讓地并出賣給開發商,那么不僅必須經過該校決策層的集體表決,而且必須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湖南省法學會副會長、湖南省民商法研究學會會長屈茂輝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中南大學作為國家教育部直屬院校,被處分的土地屬于國家劃撥給該學校的。學校雖然可以直接支配財產,但必須遵循國家現有的法律規定,不能私自轉變土地的性質,更不能擅自改變原有的審批規劃。
湘潭大學碩士生導師陳平凡則認為,湘雅醫學院和中南大學合并后已隸屬于中南大學,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單位,中南大學有權處分所屬動產及不動產。但是,對不動產的處分應該遵循現有法律的規定。湘雅醫學院校門附近的土地屬于劃撥性質,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土地使用者需要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的,必須持國有土地使用證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等合法證件,向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登記手續。
“湘雅醫學院校門改造之所以遭到教職工的抵觸和反對,除了感情上的問題,更為關鍵的原因是,這個項目存在公開性、透明性不夠等問題。”湖南一所高校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即便中南大學高層就校門改造項目進行了集體決策表決,但如果沒有充分聽取下屬基層單位的意見,如果整個項目的性質、布局和建設情況沒有及時向廣大教職工公開,那么難免會引起員工的集體抵觸和排斥。公開、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劑。既然如今湘雅醫學院的廣大教職工對老校門的改造工程存在著猜測和質疑,那么,學校以及有關職能部門就應正面回應質疑,及時組織必要的調查,盡快公開披露項目信息。 本報記者趙文明阮占江 本報實習生張琳琳